Page 194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P. 194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場條例),送交立法院審議迄今未能通過,但經營發
                         生問題需要輔導轉型退場的私校會持續出現,教育部

                         如何因應和處理?

                 (四)私校停辦轉型退場現行法規是否足以適用?訂定轉型
                         退場條例是否必要?
                 (五)轉型退場條例中主要立法意旨在於學生的受教權與教
                         師工作權的具體保障,其保障力度是否足夠?

                 (六)私校諮詢會在私校轉退方面運作執行情形如何?有無

                         發揮功能?有無改善的需要?
                 (七)學者提出減少大專校院校數,分別提出推動公立大專
                         校院和私立大專校院合併(公私併)、私立大專校院
                         和私立大專校院合併(私私併)的建議,請教教育部

                         看法及作法。
                 (八)學者提出減少大專校院學生人數總規模,公私立大專

                         校院同步減招,以及非同比例減招等,作為減緩私校
                         招生危機的方案。請教教育部看法及作法。
                 (九)亦有建議私校轉退後的閒置校產,應准予活用(活用

                         校產),以增加私校轉退的意願;或建立預警機制,
                         允許私校在發生經營預警時可先行處分閒置校產,或
                         放寬融資規範以靈活私校財務調度,度過危機。請教
                         教育部看法及作法。

                 (十)學者對於處理私校轉退,建議教育部加強對專案輔導
                         學校預警訊息的公開度,停辦及轉退處理的決斷度和
                         輔導轉退運作相關資訊的透明度。請教教育部看法及
                         作法。

                 (十一)許多私校董事會產生的各種違規違常狀態也是造成




                                                 165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