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P. 47
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立大專校院招生困難,財務艱難,教學品質低落,政府乃訂定相關法
規和政策,篩選預警學校,專案輔導其轉型發展,不成則要求其退出
高教市場之謂。
本研究所探討的大專校院「轉型」,係指大專校院依「大學法」、
「私立學校法」及相關法令的規範,調整學校的經營方向或營運項目。
具體言之,大專校院在衡酌學校的資源及適切調整校務發展目標後,
可依法調整經營方向,例如,改制為其他類型學校、設立其他教育階
段學校、與其他學校合併等;先停辦大專教育,再辦理其他教育階段
的學校教育,或改辦社會福利或教育、文化法人等其他類型的公共事
業;亦可依現行相關法令的規範(如「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
資源條件標準」),調整營運項目,例如,調整系科、學位學程及學
制班別的名額、招收國際學生、拓展回流教育、培養產業或企業專業
人才等。
大專校院「停辦」,係指大專校院開始停止辦理各種學制的學校
教育,但尚未完成學校法人解散及賸餘財產清算程序。具體言之,大
專校院停止招收各種學制的一年級新生,惟繼續辦理二年級以上舊生
的學校教育,直至全部學生畢業後,學校完全停止辦理各種學校教育,
但尚未完成法人解散及賸餘財產清算程序。
大專校院「退場」,係指大專校院的學校法人停辦全部所設學校
且無籌設學校後,完成法人解散及賸餘財產清算完結。具體言之,大
專校院的學校法人停辦全部所設學校,或被列為教育部的「專案輔導
學校」,且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免除專案輔導,而重組董事會,於運
作一定時間後停辦,進而解散學校法人及清算賸餘財產完結。
貳、研究範圍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