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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報
附錄
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
中華民國一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一屆第七次董事會修訂通過
第一條 本本財團法人依照財團法人 萬元整,由林陳海先生及其他熱
法、民法及有關法令規定組織 心教育人士捐助。俟本會依法
之,定名 為「財團法人黃昆輝 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
教授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 受捐贈。
會)。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內湖區
第二條 本會以探究教育問題、提振 行善路 455 號 4 樓,並得視業
教育人員工作士氣、激勵學生向 務需要,經教育部許可後,於國
善向上學習精神,促進教育發展 內、外設置分事務所。
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
第五條 本會董事會由董事十五人至
列業務:
十九人組成,並為奇數。
一、探究教育問題,並研議其解 第一屆董事由原捐助人選聘之,
決途徑。 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會
二、設立獎項,表揚表現卓越教 選聘之。董事均為無給職。
育人員。 本會董事,其總人數五分之一以
三、扶助弱勢學生,提升其學習 上應具有與設立目的相關之專長
成就。 或工作經驗。
本會董事相互間有配偶或三親等
四、獎勵表現傑出學生,激發其
內親屬之關係者,不得超過總人
繼續向上動力。
數三分之一。
五、結合政府機關機構、教育學
術機構團體、媒體機構、民間團 第六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
體舉辦教育活動。 任本會董事長、代理董事長,其
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並由教育
六、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
部通知法院為登記:
關公益性教育事務。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
第三條 本會設立基金共新台幣叁仟 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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