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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報






               參、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一、設獎目的                                                依上述資格,高中之高一、高二、

                                                               高三各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可
               (一)依據本會捐助章程第二條辦
                                                               各推薦 1 名,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會提
               理,並由寶佳機構創辦人林陳海先生
                                                               出申請:
               捐助本獎學金。

                                                               (1)持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
               (二)本獎學金之設置,係為了協助
                                                                      收入戶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
               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
                                                                      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
               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成績優秀
                                                                      親或父、母亡故)、隔代教養
               之清寒學生,提供每學年貳萬元獎助
                                                                      (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
               學金,協助該生完成在校三年學業。
                                                                      親或父、母)、單親(父母離異)
               並期盼能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重
                                                                      或家庭中途變故(父母因故無
               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
                                                                      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
               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家及社
                                                                      殊變故等)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會造就務實可用人才。
                                                                      附註:除檢附以上相關證明文

               二、申請及選拔                                                件影本外,須另附學校核發之
                                                                      品德(評語即可)與學業成績
               (一)申請資格及條件
                                                                      達 70 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紀

               1. 申請資格                                                錄等證明文件者。(影本請學
                                                                      校審核後加蓋與正本相符核章)
                     凡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

               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                                (二)公文往返情形
               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
                                                                     依據本會 2020 年「寶佳高中學
               科,持有相關証明文件,在校期間品
                                                               生獎學金頒發要點」,本會於 2020
               德與學業成績優良,且無記過處分之
                                                               年 2 月 25 日以昆教字第 109022501
               紀錄者,均可提出申請。
                                                               號文連同相關要點及申請表件函送各

               2. 申請條件                                         相關學校校長惠請協助推薦。請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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