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2020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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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最多,比率約 24%;高三則以居住在高屏澎占多數,比率為 23.4%。
                     3、經濟條件:在申請家庭經濟條件(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
                         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單親/失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等七項指標中,不
                         論哪個年級,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都以「低收入戶」居多,比率約在
                           43%-51%之間。
                     4、學業成績表現:如表 2 資料所述,各年級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均以 80-89
                         分居多;成績在 90 分以上者高一至高三各有 5 人、6 人、11 人;成
                         績在 60 分以下者,則高一有 2 人、高二有 1 人。

                 表 1:  申請學生基本背景資料之彙整分析
                                                                      申請人數
                           背景條件
                                                   46
                                                           38.7
                                                                                     42
                                                                                             37.8
                                                                    47
                                                                            42.3
                            男
                   性別
                                                                    64
                                                                                             62.2
                                                                                     69
                                                                            57.7
                                                   73
                                                           61.3
                            女
                                                                                             22.5
                                                                                     25
                                                           24.4
                                                   29
                                                                            23.4
                                                                    26
                            北北基
                                                                                     13
                                                                                             11.7
                                                                            14.4
                                                                    16
                                                   13
                                                           10.9
                            桃竹苗
                                                                                             18.0
                                                                                     20
                                                           24.4
                                                                            17.1
                                                   29
                                                                    19
                            中彰投
                 居住地區
                                                           16.0
                                                                    23
                                                                                     15
                                                   19
                                                                            20.7
                                                                                             13.5
                            雲嘉南
                                                   24
                                                                                     26
                                                                    19
                                                                                             23.4
                                                                            17.1
                                                           20.2
                            高屏澎
                                                                            6.3
                                                            4.2
                                                    5
                                                                     7
                                                                                             10.8
                                                                                     12
                            宜花東金馬
                                                   51
                                                           42.9
                                                                    50
                                                                                             51.4
                                                                                     57
                                                                            45.0
                            低收入戶                  高一      比率(%)    高二      比率(%)    高三       比率(%)
                            中低收入戶                  34      28.6     23      20.7     30      27.0
                 經濟條件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
                  (主要狀                              7       5.9     10      9.0       5       4.5
                            活扶助                           2020 年報
                    況)
                            單親/失親/隔代教養            21(2)    17.6    20(4)    18.0    6(1)      5.4
                            身心障礙                    6       5.0      8      7.2       3       2.7
                 註:高一百分比=人數/119;高二百分比=人數/111;高三百分比=人數/111
               表 2:申請學生在校學業成績之彙整分析
                 表 2:申請學生在校學業成績之彙整分析
                                                                     申請人數
                           學校表現
                                                  高一      比率(%)    高二      比率(%)    高三       比率(%)
                             90 分以上                5        4.2      6      5.4      11       9.9
                             80-89 分               54      45.4     51      45.9     59      53.2
                 學業成績  70-79 分                     48      40.3     44      39.6     33      29.7
                             60-69 分               10       8.4      9      8.1       8       7.2
                             60 分以下                2        1.7      1      0.9       0        0
                 註:高一百分比=人數/119;高二百分比=人數/111;高三百分比=人數/111
               註:高一百分比 = 人數 /119;高二百分比 = 人數 /111;高三百分比 = 人數 /111

               三、評審過程                                 2         比門檻、評比項目及評比順序等規定

                                                                進行審查,以示公平、公正、公開。
               (一)評審經過
                                                                1. 評比門檻
               1. 至 4 月 10 日截止收件後,共計收
                  到報名件數 341 件,高一至高三各                                 檢核申請表及審查証明文件,是
                  年級報名人數,分別為高一,119                              否確實符合申請條件,經審核合格者
                  人;高二,111 人;高三,111 人。                          才得列入評審。
               2. 將 341 份申請表件,分年級列表登                            2. 評比項目
                  錄,各生申請相關資料及該年級上
                                                                     評比項目分為經濟弱勢及其他弱
                  學期品德及學業成績。
                                                                勢兩項,詳細內容如下:
               3. 為求公正、嚴謹的審查,審查程序
                  特分為初審、複審兩階段進行。                                (1)經濟弱勢:包括低收入戶、中低
                                                                      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
               4. 本項獎學金於五月份提報本會工作
                                                                      助。
                  會報確定審議結果,依各項比序共
                                                                (2)其他弱勢:包括失親(雙親亡故;
                  錄取高一 52 名、高二 51 名、高三
                                                                      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身
                  50 名,並簽請  董事長核定後公告
                                                                      心障礙(學生本人身障;雙親
                  於本會網站,函請獲獎學生及所屬
                                                                      身障;父或母身障)、父母離
                  學校辦理撥款手續。
                                                                      異單親、家庭變故。
               (二)評比項目及順序
                                                                3. 評比順序
                     本會特於「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1)初審先就申請人應檢附之證明
               實施計畫」明訂申請資格及條件、評
                                                                      文件進行檢視,再整理提交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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