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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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2) 就 105 學年度而言,幼兒教育總支出經費佔學校經費總支出
8.44%,公幼經費佔學校經費總支出 32.59%,私幼經費則佔
67.41%。
(3) 就官方補助幼兒的教育經費而言,1996 年幼兒園僅佔 2.9%,
2001 至 2011 年從 2.82% 到 5%,2016 雖略提高至 8.44%,但
相較於中小學經費近 42% 而言,是偏低且不足的。
2.「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經費
(1) 「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經費須由中央統籌且充足的提高幼兒教
育經費的比例。
(2) 整合各縣市政府各行其是的教育及托育補助,分為五歲
「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義務教育補助,二至四歲學前教育補助,
以及零至二歲的托育補助。
(3) 依就讀公立幼兒園平均每生補助的推估,每學年度需 270 億經
費。
(4) 增加教室空間經費 1,063 班級統計 20 億左右的經費。
(5) 「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師資若一師一保則一年預估將近30億;
若一班為二師則約須 76 億的經費。
( 四 )「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師資
1. 幼兒園的現況
(1) 公幼教師數增加幅度較大者,為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
中市以及臺南市;教保人員增減的幅度較為穩定,但
桃園市教保人員有微幅遞減的情形。
(2) 104-106 學年度各縣市私立幼兒園聘任的幼教師呈現微幅減少
的現象,教保員則呈現增加的情形,其中以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增加的幅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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