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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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臺灣幼兒教育義務化的政策發展沿革
幼兒教育義務化的發展歷經 20 多年來一步一腳印的耕耘與催生,
此時應已近水到渠成時刻,下面分從臺灣幼兒教育義務化發展的歷史
背景與現況分析。
( 一 )、歷史背景
臺灣第一所幼稚園於 1897 年 ( 明治 30 年 12 月 1 日 ) 在臺南市西
區祠典武廟六和堂內的「關帝廟幼稚園」,臺南教育會蔡夢熊先生考
察日本京都大阪當地幼稚園保育活動的施行,返臺後推動「關帝廟幼
稚園」的成立 ( 林佳賢,2013)。爾後私立臺北幼稚園、公立臺北幼稚
園等陸續設置,發展迅速但尚未獲得普遍的重視與推展。
西元 1943 年公布《幼稚園設置辦法》招收四至六歲幼兒,至 1944
年全臺共有 95 所幼稚園,保母 273 人,幼兒 8,762 人。當時幼稚園有
如下特色:私立多於公立、保母與幼兒的師生比例漸減,臺籍與日籍
幼兒入學比例懸殊、相較於小學教師不僅待遇低且無退休金;1921 年
( 大正 10 年 )「臺灣公立幼稚園規程」明文規定園長和保母,需具備小
學校教員或幼稚園保母免許狀;1941 年修正規程,只要具有臺灣國民
學校訓導、初等科訓導及幼稚園保母免許狀皆可,亦即具備國民小學
教師資格者,即為合格的幼稚園教師;這項修正影響臺灣幼稚園教師
資格很長的一段時間 ( 盧美貴,2018);或許這也影響著本研究在幼兒
園五歲幼兒實施義務教育時「師資」資格與「課程」內容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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