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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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臺灣幼兒教育義務化的政策發展沿革


                   幼兒教育義務化的發展歷經 20 多年來一步一腳印的耕耘與催生,

              此時應已近水到渠成時刻,下面分從臺灣幼兒教育義務化發展的歷史
              背景與現況分析。


              ( 一 )、歷史背景

                   臺灣第一所幼稚園於 1897 年 ( 明治 30 年 12 月 1 日 ) 在臺南市西
              區祠典武廟六和堂內的「關帝廟幼稚園」,臺南教育會蔡夢熊先生考

              察日本京都大阪當地幼稚園保育活動的施行,返臺後推動「關帝廟幼
              稚園」的成立 ( 林佳賢,2013)。爾後私立臺北幼稚園、公立臺北幼稚
              園等陸續設置,發展迅速但尚未獲得普遍的重視與推展。
                   西元 1943 年公布《幼稚園設置辦法》招收四至六歲幼兒,至 1944

              年全臺共有 95 所幼稚園,保母 273 人,幼兒 8,762 人。當時幼稚園有
              如下特色:私立多於公立、保母與幼兒的師生比例漸減,臺籍與日籍
              幼兒入學比例懸殊、相較於小學教師不僅待遇低且無退休金;1921 年
              ( 大正 10 年 )「臺灣公立幼稚園規程」明文規定園長和保母,需具備小

              學校教員或幼稚園保母免許狀;1941 年修正規程,只要具有臺灣國民
              學校訓導、初等科訓導及幼稚園保母免許狀皆可,亦即具備國民小學
              教師資格者,即為合格的幼稚園教師;這項修正影響臺灣幼稚園教師
              資格很長的一段時間 ( 盧美貴,2018);或許這也影響著本研究在幼兒

              園五歲幼兒實施義務教育時「師資」資格與「課程」內容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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