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5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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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這項主要來自私校團體的意見頗具震撼性,它嚴重衝撞私校捐資
興學和公益辦學的理念,在技術面上也難以執行,更難以理說服社會
大眾。
(一)學校撐不住,法人不退場
與談人質疑,有些私校確實很難支撐,董事會為什麼不同意退場?
辦學那麼辛苦,還要虧錢,為什麼都不辭職?是否有些董事會希望能
拿一筆資遣費,董事會由其他人接手的時候,也順便有一些收入?欠
薪董事會要負連帶責任,如果老師去告董事會,董事會的財產是要被
拍賣的,要拿錢出來還老師薪水,但仍沒聽過董事會要辭職,可能其
中有很大的利益是我們不知道的,可能有很多誘因讓董事會一直堅守
職位,不願意離開(E1)。
(二)捐資變成可以取回,沒有正當性
私校團體要求放寬大專轉退條例草案,學校退場清算後若有剩餘
財產,應提撥一定比例交給學校董事會清算人,引起社會很大爭議,
也沒有正當性,不知道怎麼說服社會。捐資興學,怎麼會變成要拿退
場資遣的問題呢?目前的董事也不是當初的捐資者,可能很多的董事
對這所學校都沒有捐過一毛錢,而且還拿了蠻多錢的,若退場了還要
拿遣散費,這很難說服社會(22E1P3)。
(三)認為合理者仍有其先決條件
贊成提供一定成數校產鼓勵私校法人自動退場者仍指出應有其先
決條件:一是若董事會成員從設校以來沒變過的,退場取得一定成數
較為合理,但每所學校的董事會組成都不太一樣,現在的董事和當初
捐資的董事更可能不一樣,各校差異性太大,所以很難訂說「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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