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2018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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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社會:如表 8 資料所示,社會成績仍以「精熟級」的表現居
                   多,計有 57 位,約佔 56.44%;其中獲得「精熟級」前 25%(即
                   A++)的最高評定者,則有 22 位。


                  ( 4)社會:如表 8 資料所示,社會成績仍以「精熟級」的表現居
                        表 8:獲獎學生參與會考「社會科」之成績表現
                  多,計有 57 位,約佔 56.44%;其中獲得「精熟級」前 25%(即
                                                 A+
                                       A++
                                                                   B++
                          類別 1
                                                                            B+
                                                                                      B
                                                           A
                  A++)的最高評定者,則有 22 位。
                                                                             15
                                                          22
                                        22
                                                                    28
                                                                                       1
                                                 13
                                                                                                0
                           人數

                           比率
                                                                  27.73
                                                                           14.85
                                                12.87
                                                                                                0
                                       21.78
                                                         21.78
                                                                                     0.99
                       表 8:獲獎學生參與會考「社會科」之成績表現
                                                                                                C
                                                                             B
                                                  A
                          類別 2
                         類別 1
                                                                 B++
                                                          A
                                                                           B+
                                      A++
                                                                                     B
                                                A+
                                                                                                0
                           人數
                                                                             44
                                                 57
                                                         22
                                       22
                                                                                               0
                                                                            15
                                                                  28
                                                13
                                                                                     1
                          人數
                           比率
                                                                           43.56
                                                                                                0
                                                56.44
                          比率         21.78     12.87    21.78    27.73    14.85     0.99      C C
                                                                                               0

                         類別 2                    A                          B                 C
                   ( 5)自然與科技:在參與會考的 101 位獲獎學生當中,自然與科
                          人數                    57                          44                 0                                                                                                                    獎學金篇
                                                          2018 年報
                   技的成績表現,「精熟級」與「普通級」的人 數雖然相近,約各佔
                          比率                   56.44                      43.56                0
                   50%; 惟獲得「精熟級」前 25%(即 A++)的最高評定者,仍有 22

                   位。
                  ( 5)自然與科技:在參與會考的 101 位獲獎學生當中,自然與科

                  技的成績表現,「精熟級」與「普通級」的人 數雖然相近,約各佔
                        表 9:獲獎學生參與會考「自然與科技」之成績表現
                  50%; 惟獲得「精熟級」前 25%(即 A++)的最高評定者,仍有 22
                          類別 1         A++       A+        A       B++      B+        B         C
                  位。                                                                                                                  貳、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
                           人數           14       12       25        35       10        5        0

                           比率          13.87    11.87    24.75    34.65     9.91     4.95       0
                                表 9 獲獎學生參與會考「自然與科技」之成績表現
                       表 9:獲獎學生參與會考「自然與科技」之成績表現
                          類別 2                    A                          B                  C
                         類別 1         A++       A+        A      B++       B+        B        C
                           人數                    51                          50                 0
                          人數           14       12       25       35        10       5         0                                       一、設獎目的                                          給予清寒証明者。
                           比率                   50.50                       49.5                0
                          比率         13.87     11.87    24.75    34.65     9.91     4.95       0                                       (一)依據本會捐助章程第二條,扶
                                                                                                                                                                                       2. 失親(父、母或雙親),隔代教養
                         類別 2                    A                          B                 C                                        助成績優良之清寒弱勢學生,提升其
                   ( 6)作文:如表 10 所示,作 文成績以「四級分」表現的人數最多,                                                                                                                                 (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父、母
                          人數                    51                          50                 0
                   計有 61 位 , 占 全部獲獎學生的 60.40%; 惟 其中仍有 1 位獲獎學生                                                                          學習成就,藉以激發其繼續向上動力                                或雙親)、家庭遭遇變故,單親,原
                          比率                   50.50                       49.5                0
                   (屏東縣鹽埔國中陳以芹同學)獲得六級分的最高評定。                                                                                           辦理。                                             住民。


                  ( 6)作文:如表 10 所示,作 文成績以「四級分」表現的人數最多,                                                                                  (二)本獎學金之設置,係為了協助                                (二)公文往返情形
                                   表 10 獲獎學生參與會考「作文」之成績表現
                        表 10:獲獎學生參與會考「作文」之成績表現
                  計有 61 位 , 占 全部獲獎學生的 60.40%; 惟 其中仍有 1 位獲獎學生                                                                           高職(含進修學校)、高級中學職業                                     依據本會「寶佳高職經濟弱勢學
                           類別           六級分             五級分             四級分            三 級 分 以 下
                  (屏東縣鹽埔國中陳以芹同學)獲得六級分的最高評定。                                                                                            類科、綜合高中專門技能學程及五專
                           人數              1               38              61               1                                                                                          生獎學金頒發辦法」申請推薦要點規
                                                                                                                                       前三年,成績優秀之清寒弱勢學生,
                           比率             0.99            37.62           60.40            0.99                                                                                        定,將第一學年獲獎之 154 位學生,
                       表 10:獲獎學生參與會考「作文」之成績表現                                                                                          提供每學年貳萬元獎助學金,協助該
                                                           113                                                                                                                         於第二學年得以繼續提出申請給以獎
                         類別            六級分             五級分             四級分            三 級 分 以 下                                        生完成在校三年學業,取得一技之長                                助。經本會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昆
               3. 升學路徑分析                  1               38    技術高中,人數有 16 位;再次為五                                                     順利畢業。期盼能獲得社會更高的認
                                                                                           1
                                                                          61
                         人數
                                                                                                                                                                                       教字第 107022301 號函,請受獎學
                     在 102 位獲獎學生全部選擇「繼                          專,有 2 位;另有 1 位係以特教生適                                                   同與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
                         比率
                                                                                          0.99
                                                                         60.40
                                         0.99
                                                        37.62
                  3.升學路徑分析:在 102 位獲獎學生全部選擇「繼續升學」當中,                                                                                                                                    生所屬學校,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續升學」當中,選擇普通高中做為升                           113   性輔導安置於特教學校 ( 如表 11 所                                                   福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
                  選擇普通高中做為升學路徑的人數最多,計有 83 位,約占全部獲

               學路徑的人數最多,計有 83 位,約                               示 )。                                                                   家及社會造就務實可用人才。                                   (三)申請人數分析
                  獎學生的 81.37%;其次為技術高中,人數有 16 位;再次為五專,
               占全部獲獎學生的 81.37%;其次為                                                                                                                                                          依本獎學金頒發辦法規定,符合
                  有 2 位;另有 1 位係以特教生適性輔導安置於特教學校。                                                                                        二、選拔過程
                                                                                                                                                                                       2018 年申請者應有 154 位。2018 年
                                        表 11 獲獎學生升學選讀之學校類型
                      表 11:獲獎學生升學選讀之學校類型                                                                                               (一)獎助對象                                         5 月中旬共收件 151 件,其中 148 位
                         學校類型             普通高中           技術高中              五專         特教學校                                                  以 2016 年 9 月入學之高一,經                        為 2017 年獲獎助者符合申請條件。
                            人數                 83            16              2             1                                           申請錄取獎助之 154 位學生為限。就                             另外強恕中學張同學、溪湖高中蕭
                            比率               81.37         15.69           1.96           0.98                                         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無不良品德紀                                同學、虎尾農工林同學等 3 人,非
                                        註:各類型學校升學比率(%)= 人數 /102
                      註 : 各 類 型 學 校 升 學 比 率 ( %) =人 數 /102                                                                             錄(無任何記過處份),具有下列情                                2017 年度獲獎者,未符合規定刪除
                                                                                                                                       形者連續獎助三年直到高三畢業:                                 不予審查。

                                                                                                                                       1. 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
                                                                                                                                       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或持有村(里)長
      121                                                                                                                                                                                                                               122



                                                         114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