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2018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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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報                                                                                                                                                教育調查篇

















               授外流的情況,有 67.1% 認為嚴重                             (合法性)的監督」(31.4% 很贊同,                                                    出校長如有適法性的疑義時,應監督                                (二)高教階級化問題嚴重,亟待

               (34.9% 很嚴重, 32.2% 還算嚴重),                         35.7% 還算贊同),有 21.5% 不贊同                                                審核決定是否聘任的比率相對較高,                                有效解決
               有 13.0% 認為不嚴重(2.8% 根本不                           (7.2% 很不贊同,14.3% 不太贊                                                   其中,20-34 歲者的比率達 81.6%,                               儘管政府藉由高等教育的擴張,

               嚴重,10.2% 不太嚴重)。                                  同)。                                                                    35-49 歲者的比率為 71.3%;相對而                          以提供大學入學機會;或透過政策

                                                                                                                                       言,20-34 歲者認為教育部要照單全                             齊一學費差距,以減輕家庭經濟負
               (八)受訪民眾對我國高科技人                                   (十一)大學在行使自治權利時,主
                                                                                                                                       收(照聘)的比率僅為 8.8%;2. 具                            擔,然「頂大無寒門,私大多弱勢」
               才被中國用高薪挖走的情況,有                                   管機關做合法性的監督,常被批評是
                                                                                                                                       高中 / 職及大專以上學歷的受訪民                               的雙峰現象仍普遍存於社會事實,此
               75.9% 表示擔心(45.7% 很擔心,                            政治力的介入。受訪民眾有 45.9% 認
                                                                                                                                       眾,認為教育部應監督審核決定是否                                高等教育階級化的問題情況,受訪民
               30.2% 還算擔心),有 19.0% 表示                           為合理(19.9% 很合理,26.0% 還算
                                                                                                                                       聘任的比率相對較高,分別為 74.6%
               不擔心(5.8% 完全不擔心,13.2%                             合理),有 38.2% 認為不合理(12.2%                                                                                                眾多數表述嚴重,亟盼政府、民間及
                                                                                                                                       與 72.5%;3. 贊同大學自治權利的行                           學校攜手扶弱。對於解決的方法,則
               不太擔心)。經變項交叉分析後,                                  很不合理,26.0% 不太合理)。經變
                                                                                                                                       使須受法律(合法性)監督的受訪民                                認為是政府、民間及學校共同的責
               得知:認為我國大學優秀教授外流                                  項交叉分析後,得知:1. 20-34 歲及
                                                                                                                                       眾,有 78.8% 認為教育部應監督審                             任,政府應以經費補助大學弱勢生
               情況嚴重的受訪民眾,對我國高科                                  35-49 歲的受訪民眾,認為「主管機
                                                                                                                                       核決定是否聘任。                                        (78.3%),企業界應捐贈成立扶弱
               技人才被中國用高薪挖角情況表示                                  關對大學行使自治權利做合法性監督
               擔心的比率相對較高,達 82.9%。                               是政治介入」的批評是合理的比率相                                                       四、調查對教育的意義                                      的教育基金(75.4%),公立大學亦

                                                                對較高,分別為 57.9% 與 51.8%;                                                 (一)民眾對我國高教問題,普遍                                 應明定招收弱勢學生比例(62.3%)。
               (九)為配合臺灣經濟發展,受訪民
                                                                2. 不贊同大學自治權利的行使須受                                                      表達憂心                                            (三)大學自治與政府監督關係,
               眾有 89.1% 認為政府應該加強人力
                                                                法律(合法性)監督的受訪民眾,有                                                                                                       有其釐清必要
               規劃的功能,作為大學科系設置的依                                                                                                             透過本次民意調查,對有關「學
                                                                62.1% 認為「主管機關對大學行使自
               據(55.6% 很同意,33.5% 還算同                                                                                                   生缺乏國際競爭力」、「大學和產業                                     本次調查為配合普受社會爭論有
                                                                治權利做合法性監督是政治介入」的
               意),有 5.3% 不同意(2.0% 很不                                                                                                   需求脫節」、「大學過多,品質平庸                                關大學校長遴選的問題,特針對大學
                                                                批評是合理的。
               同意,3.3% 不太同意)。經變項交                                                                                                      化」、「優秀學生流失嚴重」等議題,                               自治與政府監督正常關係之議題,

               叉分析後,得知:認為大學畢業即                                  (十二)教育部對各公私立大學所選                                                       均有七成以上的受訪民眾表達憂心,                                進行民意蒐集。調查結果顯示,受訪
               失業問題嚴重的受訪民眾,有高達                                  出的校長人選,認為如有適法性的疑                                                       尤其認為畢業即失業問題更是嚴重,                                民眾對大學與政府關係存有矛盾的看

               91.5% 認為政府應加強人力規劃的功                              義(疑問)時,受訪民眾有 69.5% 認                                                   其比例更達八成(80.6%)。高等教                              法,亦即多數受訪民眾認為大學自治

               能,作為大學科系設置的依據。                                   為要「監督審核,決定是否聘任」,                                                       育問題儼然已成燎原之火,恐需政府                                權利的行使需受法律監督,但對於政
                                                                有 14.1% 認為「照單全收」(照聘)。                                                  積極面對,有效處理。                                      府對大學自治進行合法性監督,卻仍
               (十)受訪民眾有 67.1% 贊同「大
                                                                經變項交叉分析後,得知:1. 年齡愈                                                                                                     有政治力介入的疑慮。自主與監督之
               學自治權利的行使,必須接受法律
                                                                輕的受訪民眾,認為教育部對大學選                                                                                                       間應如何有效拿捏,政府相關部門或



      89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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