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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





                  一、設獎目的                                       件數 273 件(包含 2 名逾期送件
                 (一)依據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                               者)。

                  育基金會捐助章程之第二條第一項                             (二)申請人數分析

                  第三款,扶助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
                                                                     申請本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
                  級職業學校(含進修學校)、綜合
                                                               獎學金之個人基本資料(含性別、
                  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在學                              公私立別、居住地區、就讀類科),

                  學 生,具 有低 收入 戶、單 親、 失                         以及主要推薦條件(經濟狀況、家

                  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家庭變                              庭狀況)等,經統計分析如下:
                  故、原住民或持有鄉鎮市(區)公                                                                比率
                                                                       項      目        申請人數
                  所核發清寒證明書之弱勢學生,人                                                               (%)
                                                                                男         85    31.14%
                  數以 150 名為原則,扶助金額每名                                  性別        女        188    68.86%

                  每年 20,000 元,連續扶助三年,                                公私立       公立        165    60.44%
                                                                       別       私立        108    39.56%
                  以提升其學習成就,藉以激發其繼
                                                                              北北基         50    18.32%
                  續向上動力,協助其有更佳的生涯                                             桃竹苗         32    11.72%

                  發展。                                            基   居住地      中彰投         50    18.32%
                                                                       區
                                                                              雲嘉南
                                                                                                21.61%
                                                                                          59
                 (二)經由持續提供獎學金,協助                                 本            高屏澎         45    16.48%
                                                                 資
                  經濟弱勢高職學生完成學業,並取                                料          宜花東金馬         37    13.55%
                                                                               農業         17    6.23%
                  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                                                   工業         63    23.08%
                 (三)期能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                                     就讀類       商業        111    40.66%

                  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                                      科       家事         21    7.69%
                                                                                                1.09%
                                                                               海事
                                                                                          3
                  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                                              五專         13    4.76%
                                                                               其他         45    16.48%
                  家社會培育務實致用人才。
                                                                             低收入戶        125    45.79%
                  二、選拔過程                                             經濟狀 中低收入戶            41    15.02%
                                                                       況    弱勢少年生
                                                                 主                         3    1.10%
                 (一)公文往還情形                                       要            活扶助
                                                                 推           單親家庭        122    44.69%
                        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                            薦          失親(父母)        12    4.40%
                                                                 條           隔代教養         17    6.23%
                  申請作業,  用公文函請各校遴選                               件   家庭狀
                                                                       況
                  推薦每校兩名,至 2017 年 3 月 31                                     家庭變故         33    12.09%
                                                                                                10.62%
                                                                                          29
                                                                             身心障礙
                  日截止,共計收到推薦申請報名表                                             原住民         15    5.50%
                                                                   註:百分比 = 人數 /371

       113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