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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黃嘉莉(2016b)。第一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學生教學準備度之研究。
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12(1),1-38。
黃嘉莉(2017)。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載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主編,
105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頁 255-277)。新北市:國家教育研究院。
黃嘉莉(2019)。師資養成公費制度之歷史探究。教育科學研究期刊,
64(2),99-129。
黃嘉莉、葉怡芬、許瑛玿、曾元顯(2017)。取得中學教職的關鍵因
素:運用決策樹探勘師資培育歷程。教育科學研究期刊,62(2),
89-123。
楊銀興、林政逸、劉健慧(2007)。我國多元化師資培育政策問題影
響評估。教育理論與實踐學刊,16,1-21。
楊蕙菁(1998,8 月 12 日)。八十七學年度不具資格代課教師減聘。
聯合報,六版。
熊瑞梅、紀金山(2002)。《師資培育法》形成的政策範疇影響力機制。
台灣社會學,4,199-246。
監察院(2000)。公告糾正教育部同意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以
代理及代課教師連續任教一學年之年資,折抵教育實習一年,違
反教育實習制度之精神;再者,該部一再延宕代理及代課教師教
育學分班之停辦時程,即至八十八學年度停辦後,則又藉回流教
育之名義,開設「大學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學士後在職進
修專班」,繼續廣開師資培育之後門,行以往代理代課教師教育
學分班之實。上開作法,顯與師資培育法第八條之規定不符案。
監察院公告,2254 期,570-577。
監察院(2016)。 偏遠地區學校聘用兼任教學人力。取自
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19503
劉春榮、吳清山(1997)。一般大學選修教育學程與師範校院學生對
教育專業認知及其任教意願研究。臺北市:國立教育資料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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