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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四章  國民中小學教育





              一、教師專業素質


                   為提升專業素質,幾乎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都有職業的晉升階梯
              (或生涯階梯)(career ladder),可以產生激勵效果,提升士氣,
              刺激該行業的進步。我國的大學教師,必須遵循升等制度以提升教學
              與研究品質;然而,中小學教師的專業品質如何持續提升,以確保
              教師「與時俱進」教學品質呢 ? 卻是至今未能有一致的共識,故有大

              學與中小學教師評鑑政策「一個台灣,兩個世界」之說(孫志麟,
              2017)。自 1994 年來有關規劃教師專業檢核機制的提案與建議不斷,
              但至今皆無法有效實施,中小學教師若在專業上不求精進也不會受到

              懲罰,照樣升級加薪,努力求新求進步的教師不被鼓勵的結果,將產
              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黃月純、吳煥烘,2013)。
                   多年來政府雖然積極謀求可能的方案或策略,期能改變此種現象,
              但至今都未能真正落實。茲將提升教師專業素質的相關教育政策與政
              策內涵列表如表 4-1 所示。



                表 4-1  教師專業素質檢核機制政策演變
                  相關教育政策                                政策內涵

                1994 年「第七次全國       「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之一:改進我國師資素質為目
                教育會議」建議「規          標,配合教師資格檢定,規劃建立中小學教師分級或進階制
                劃建立中小學分級或          度,以提高教師生涯規劃能力(教育部,1995)。
                進階制度」
                1996 年「行政院教育       《教育改革總諮詢報告書》建議提升教育品質與教師專業素
                改革審議委員會」建          質,建立教師的進階制度,提供教師多元的進修管道,在教師
                議「建立教師進階制          生涯發展中應以積極的進階制度鼓勵教師進修,以不斷提升教
                度…才能不斷提升教          師之教學品質,進而提升學生學習表現(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
                師之教學品質」            委員會,1996)。
                1994 與 1999 研究計    包括有「中小學教師生涯進階與等級劃分可行性研究」計畫、
                畫委託高雄師範大學          「建立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分級制度專案規
                                   劃」計畫
                                                   153
                2003 年草案出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分級及審訂辦法草案」由國
                2004 年變成辦法,        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辦理 12 次研討與諮詢會議,並於 2004 年
                2005 年將「分級」改       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分級實施辦法」,隔年,
                為「進階」              為減少對教師分化的負面影響,乃將教師分級改為教師進階。
                2006 年及 2009 年法    在政策方向上,從原先的「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建立終身學習
                案不斷修改,政策走          的階梯制度」之目的(教育部,2006),調整為「基於維護教
                入瓶頸                師法定權益下」的政策方向。
                2010 年全國教育會議       2010 年全國教育會議,議題五「強化教師進修機制,促進教
                                   師專業發展」(教育部,2010)。
                2013 年《師資培育白       2013 年教育部公布《師資培育白皮書》,首次將教師分為「初
                皮書》                任教師」、「中堅教師」、「教學輔導教師」、「研發教師」
                                   四級,分級為鼓勵性質,並不強制(教育部,2013)。
                2005 年教育部試辦教       教育部 2005 年 10 月 25 日通過,2006 年正式試辦「教育部補
                師專業發展評鑑,辦          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持續推動,並以試辦的
                理十餘年後,2017 年       方式進行推動。2011 年《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將推動教
                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          師專業發展評鑑法制化,以確立教師專業地位。然而,自 2017
                支持系統               年轉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後,其如何推動的細節規劃並不
                                   明顯,僅在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
                                   中,持續鼓勵與延續相關作法(教育部,2017)。


                     歸納而言,自 1994 年開始倡議建立中小學教師分級或進階制度,到研擬換
                證或階梯制度,無非是以建立檢核教師專業素質為主要政策取向;然而,此種政
                策取向遭遇教師及其相關團體的反對,以及缺乏相關誘因與配套措施,因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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