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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六章 技術及職業教育
表 6-24 103-10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低收入情況
學年度 綜合高中 高中 高職 五專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經濟狀況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103 190 9.32 549 26.92 1178 57.77 122 5.98
擁有中低收
入戶證明 104 171 7.89 573 26.43 1292 59.59 132 6.09
擁有低收入 103 138 10.85 280 22.01 777 61.08 77 6.05
戶證明 104 116 10.27 242 21.43 675 59.79 96 8.50
資料來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015)
進一步分析學生升學是否因經濟因素考量而選擇進路學校,依據「台灣後期
表 6-25 103-104 學年度經濟因素選擇就讀學校次數分配
中等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經濟因素選擇就讀學校次數分配,詳如表 6-35。顯
不符合
完全不符合
符合
非常符合
示 103 學年高職學生 46.46%係因經濟因素考量而就讀,高於綜合高中的 44.66%
學年度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人數
人數
人數
及高中的 41.29%。104 學年高職學生 46.42%係因經濟因素考量而就讀,高於綜
人數
學制
合高中的 43.94%及高中的 40.87%。由此可知,高職學生選擇就讀高職,並非依
其興趣、性向,而是經濟因素考量的因素居多。
綜合 103 379 16.34 670 28.88 1,036 44.66 235 10.13
表 6-25 103-104 學年度經濟因素選擇就讀學校次數分配
高中 104 373 17.93 574 27.60 914 43.94 219 10.53
完全不符合 不符合 符合 非常符合
學年度
103 1,424 百分比 16.52 2,561 百分比 29.70 3,560 百分比 41.29 1,077 百分比 12.49
高中 人數 人數 人數 人數
學制
104 1,573 18.18 2,513 29.04 3,537 40.87 1,031 11.91
103 1,599 15.17 2,723 25.83 4,897 46.46 1,321 12.53
綜合 103 379 16.34 670 28.88 1,036 44.66 235 10.13
高職
219 10.53
43.94
104
574
17.93
373
914
27.60
高中 104 1,700 16.54 2,557 24.88 4,771 46.42 1,249 12.15
103 1,424 15.44 2,561 29.70 3,560 39.42 1,077 12.49
16.52
41.29
531
35.86
483
9.28
103
208
125
高中
五專 104 1,573 18.18 2,513 29.04 3,537 40.87 1,031 11.91
244
458
104 1,599 17.62 2,723 33.07 4,897 41.37 1,321 12.53
110
7.94
573
15.17
25.83
46.46
103
高職
資料來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015) 24.88 4,771 46.42 1,249 12.15
104
1,700
2,557
16.54
103 208 15.44 483 35.86 531 39.42 125 9.28
五專 104 244 17.62 458 33.07 573 41.37 110 7.94
由於高職學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之後進入技專校院就讀,從技專校院弱勢學
生及弱勢學生的分布,可以了解弱勢學生族群的集中現象。依據教育部統計處
資料來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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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i)的資料顯示,106 學年度符合弱勢學生助學條件者約 78,301 人,占大
專校院 1,309,441 人的 5.98%,其中大學校院弱勢生 22,717 人,約僅占 29.01%,
由於高職學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之後進入技專校院就讀,從技專校院弱勢學
技專校院 55,584 人約占 70.99%,大專校院弱勢生與技專校院約 3:7,如表 6-36
生及弱勢學生的分布,可以了解弱勢學生族群的集中現象。依據教育部統計處
及圖 6-11。亦即弱勢學生就讀技職教育者居多。由圖 6-11 可看出技專校院公立
與私立弱勢助學金的比例有明顯差距,與大學校院比較助學金額也明顯較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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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的補助金額比例來看,大學校院與技專校院比例為 3:7,由此可知,技
專校院弱勢比例較高。
另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18k)105學年學雜費減免人數共24.8萬人、64.5億
元,一般校院學雜費減免人數約8.7萬人,約占25.15%,減免金額23億元,約占
35.66%;技專校院學雜費減免人數共約16.1萬人,約占74.85%,減免金額約41.5
億元,約占64.34%。亦可了解技專校院培育弱勢學生的情形高於一般大學校院。
技專校院成為弱勢學生的集中所,此現象若不加以改善,長久以往,恐將形成經
濟不利循環之虞,其對技職教育學生的標籤化,更有階級再製的堪慮。
表 6-26 105 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人數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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