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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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以延長,你們可以去找找看。那第二個法就是幼兒及教育照顧
法,你沒有在這個法令當中把他做一個明確的規畫,將來要成
為學校制度、學制的一部份是不容易的,只要法令一規定,他
就回成為學制,所以說法令到底要怎麼做?要去思考。( 法源 _
K_ 北 _1)
如果你今天要義務化、國教化或是所謂的強迫化,你一定要法
治化,你要法制面法好,那國教這五歲是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裡面,現在是二到五歲,所以現在這個要抽離出來了,如果他
抽離出來用法的問題解決很多事情,現在二到五歲是就幼教,
幼教照顧法是把五歲跟二歲綁在一起,是不是這樣的意思,所
以所有的東西都卡在二到五歲,那你如果把五歲抽離出來國教
法,那就沒有你剛剛講的空間、設備,你進來也可以多少比多
少,你可以單獨設五歲這個班是幾歲,你可以立一個法…( 法源
_K_ 南 _3)
十二年國教要定專法很難,就在高級中等教育法裡面用一個伏
筆,說我的十二年國民教育已經包含兩個,一個是九年國民義
務教育、還有後三年的高中高職教育,合稱為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你在幼教法、國民基本教育法裡面一條 ( 五歲幼兒義務
教育條文列 ) 加進去就好…( 法源 _K_ 北 _1)
因為現在國教法是跟高級中等教育法兩個和在一起,9+3,那你
接下來一定…10+3 就變 13,那這 10 就這一年的東西他一定要
抽出來,你沒有抽出來就不可能公共化,所以我認為他一定會
脫離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範疇,那如果進國教法,你單獨把這
個 K 變成一個專章,變成一個解決國教法裡面 K 年級的專章,
那就用幼照法裡面需要的設備跟品質進來,可是又能解決現在
國教法不可能符合幼照法的空間,他就通了嘛…( 法源 _K_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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