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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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納學費」為政策內容,延長國民受教育的年齡,讓國民無論貧富皆有
均等的機會接受同一年限教育的權利,則可稱為「國民基本教育」。
由本研究焦點座談的結果分析,對於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議題有高
度共識,但也一致堅持五歲教育為五歲幼兒義務教育階段,應維持幼
兒學習的主體性,不應該將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等同於小學化,所以
建議須在《國民教育法》中增列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定位。若從法律
的觀點詮釋幼兒教育義務化一年,要五歲幼兒接受具有強迫性質的義
務教育,修改憲法是唯一的途徑,但是修憲茲事體大,因此「五歲幼
兒義務教育」學制的設置成為現階段首選的策略。
二、善用國中小閒置空間,並加入優質私幼以滿足教室空間
之需求
( 一 ) 在《國民教育法》增加五歲幼兒義務教育條例以提供空間規範之
法源依據
基於目前《國民教育法》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規範,須有
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法源依據整合國民教育場域的空間進行改建。
運用國民教育裡面的空餘空間…逐年增設,只是他的平不平均
我不知道,譬如說他缺的空間的這個學校他沒有幼兒,挪不出
空間的地方幼兒很多,因為幼兒只能就近…所以一定要很社區
型的…學校到底有沒有平均,這要教育局做整體的盤算…如果
你進到國民教育你們的學區就變成很小…我覺得是整個空間配
置的問題…( 空間 _K_ 南 _3_)
( 二 ) 依各縣市狀況整合國中小閒置空間
1. 國中小閒置空間分佈呈現南 / 北以及市區 / 郊區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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