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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篇
申請人 比率 變故者評分原則」,藉以決定評比
項目
數 (%)
男 140 37.74 之項目、順次與積分轉換等標準,
性別
女 231 62.26 前者並經 2017.03.30 第九次工作
北北基 88 23.72
桃竹苗 51 13.75 會報審議通過。
居住地 中彰投 67 18.05 (2)371 件申請者之個人評比項
背 區 雲嘉南 53 14.29
景 高屏澎 71 19.14 目,經積分轉換、評比順次之比序
條 宜花東金馬 41 11.05 後,所得名列前 100 名之複選錄取
件 低收入戶 183 49.33
中低收入戶 108 29.11 名單,於 2017 年 5 月 10 日在蔡
經濟狀 中途重大變 75 20.22 崇振董事、羅虞村顧問、李麗卿董
況 故
未具有證明 15 4.04 事、馮清皇董事、溫博安主任(外
者
二優 222 59.83 聘)所組成的複審會議中,審議通
操行成 一優一甲 15 4.0 過,並決議提交決審會議作最後之
績 二甲 127 34.22
學 未獲評分者 9 2.42 審議。
習 一上七大領 (3)複選錄取之學生根據個人背景
表 域全優 38 10.24
現 學業成 一下七大領 資料,以及在校學習表現資料,進
績 域全優 42 11.32
國一七大領 21 5.66 行分析後,具有以下幾項特色:
域全優 A. 女生錄取名額較男生多,約為
註:百分比 = 人數 /371
男生的 1.63 倍,錄取比率約占所
(三)評審歷程與結果
有申請者的 16.71%。
1. 初審
B. 錄 取 名 額 以「 高 屏 澎 」 最 多,
初審工作主要係由本會秘書處
後依序為雲嘉南、北北基、中彰
工作同仁,針對各校所推薦之申請
投、宜花東金馬,而「桃竹苗」所
表件進行資料詳核,經檢核後 371
錄取之名額,不管在該縣市申請人
件之申請者,均符合本辦法推薦之
數或全體總人數的計算下,錄取比
要件,全數進入複審。
率均屬最低。
2. 複審
C. 家庭經濟條件為「低收入戶」
(1)為公平、公正且有效進行複審
者,在錄取名額或錄取比率上,都
工作,本階段評審特先訂定「評選
占居首位。
作業手冊」,以及「家庭經濟中途
D. 錄 取名額 當 中要 以國 中一 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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