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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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常、可能有危險、已經在危機中,透過這個案子,也許可以
建立這個模式(F1)。
建立一套平常就可以實施的私校財務健康檢查制度,可以參考「日
本私立學校振興 -- 共濟事業團」,建立「經營判斷指標」等早期預警
制度,將私校法人分級,提早發現可能有破產危機的學校,一旦進入
警戒區,學校就應針對經營困境,在期限內提出改善計畫(13F1)。
四、私校董事會問題及其處理
私校為國家培育人才貢獻良多,但近年來經營衍生問題者時有所
聞,且多數與學校董事會有關,在專家訪談中也是討論學校端問題的
重點,除了論及私校法規範不足衍生的脫序現象,還對政府認為可以
改善私校治理問題的公益董事制度有所批判,與談人提出的讓發生退
場危機的私校教師接手該校董事會,採取救亡圖存的改革,更是很有
創意的建議。
(一)對於私校董事會的脫序行為私校法規範不足
有一案例,某教會中學的董事長是某市政府管宗教法人的局長,
後來跑去某部會當次長,還兼該校董事長,顯示私校法對董事的任用
規範仍有不週;就政府來講,只要此人不是教育局長,不是主管機關,
就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此人後來辭去董事長職務,實際上如果沒利
益衝突,也不用辭職。後來這間學校耗費鉅資興建建築,隔不久老師
的薪水發不出來,造成議論;與談官員認為私校如果在自己的土地上
蓋房子,用自己的基金,不用報主管機關同意,如果是購置一棟大樓,
那就要先陳報;這些都顯示出目前私校法中還是有漏洞的地方(14F6,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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