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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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以保障學校教育品質之相關作為。


            (一)教學品質查核真能確保教學品質?


                 本研究訪談經歷過教學品質查核的學校主管,就其接受查核的
            現場意見發現,退場條例草案中列為預警學校的條件是教學品質查核
            一個學期沒過就列入,限期內沒有完成改善,就列入專輔,這個和該
            條例草案裡面的其他項目不成比例,容易被人為可以操作,非常危險

            (16A3P1);無獨有偶的,另一位與談者也認為現行教學品質查核人
            為因素過大,他表示,教育部已經委由某機構去做教學品質及南向專
            案查核,也鼓勵各校去申請系所評鑑,又用教學品質來查核學校,有

            些疊床架屋;故退場條例草案中,以教學品質查核的結果來判定是預
            警或專輔學校並不允當,這其間人為的因素太大(16A3S1)。
                 學校不是工廠生產線,提供教育的對象是人,要評斷一個產品好
            不好,均有一定的產品檢驗標準,但是對於評斷教育品質的優劣,僅
            以課程有沒有正常開設,教師人數有沒有聘足等量化標準來判定並不

            周延;教育培養的是人,很難像產品量化這麼明確(B2)。

            (二)查核仍以系本位,落伍且對改革形成阻力


                 與談者表示,所服務的科技大學將系本位轉為院本位開課,且實
            施學生修習學程之改革措施,反被查核委員質疑並做成結論是為了省

            錢。這種用系本位的思考和觀念來衡量教學的方式太落伍了,結果會
            變成只是解決退場問題,沒有空間讓學校可以同時教學品質改革。教
            學品質查核和專案輔導出發點善意,學校也不是不願意改善,但若沒
            有節流的措施,或是能兼顧到學生的受教權和學校的經營成本的舉措,

            如果這些都不能做,學校一定會很快就退場了,有的學校只好以自我
            停招來因應(16A1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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