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9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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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多的限制,私校法只允許董事會去做股票和基金的投資,對其他投資

            限制很大,對私校發展不利(E1)。

            (三)建立不公益的有效懲罰制度


                 公立學校校長和行政人員屬於公務人員身分,有公務人員懲戒
            法和監察院等在監督他們,私校的董事會或校長為非作歹的時候,誰
            能夠監督、懲罰他們呢?為何私校違法事件一再發生,就是因為沒有

            很直接懲罰校長、董事會的機制,私校法可以罰錢,但可能是拿學校
            的錢來支付罰鍰,所以對於私校董事長個人的懲罰機制要建立起來
            (E1)。私校法中有扣減學校的補助款以及減招的處分,扣減補助款

            是學生受傷,又不是董事會或校長受傷,減班更是少子化後的常態,
            對學校無關痛癢;所以該條規定在沒有少子化的時代是有用的處罰,
            但是少子化之後效用就有限了。


            (四)如何區別有心和無心辦學,學校可救與否

                 以上的意見主要是戰略上將公益化作為賞(辦學自由)罰(加速

            退場)的指標,需要的戰術是怎麼區分可以救的和不可以救的學校,
            怎樣了解學校有心或無心辦學。與談者前某大學校長認為方法有三,
            第一調查教師對學校法人的意見,第二調查董事會有沒有投入資源,
            第三調查有沒有把經費重點放在協助老師和學生。掌握這三個重點,

            可做為了解學校有心或無心辦學的指標(17A2P5)。
                 教育部應該宣示立場,學校違法,打入冷宮,但學校若因少子化,
            經營面臨困難的時候,政府應該站在以教育的角度為基本立場來輔導、
            協助私校發展(01A3P1)。


            (五)積極的公共性、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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