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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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估在 2018 學年度時將減少至 56 萬人,至 2021 學年度時降至 47 萬人。
另就 2010 年時實際註冊人數 / 核定招生人數比率之調查結果觀之,
未達 50% 之大學有 7 所,在 80.0-89.9% 之大學有 11 所,在 90.0 ~
99.9% 之大學有 37 所(金德三,2012)。學齡人口的大幅下降,導致
各大學對學生來源的競爭更加激烈。尤其是私立學校,其新生入學人
數的降幅比國立和公立大學更大(張于紳,2015)。
其次則為大學經費不足的困境。由於韓國高等教育系統的特徵之
一,即為大學校院中以私立學校占大多數,相當依賴私人興學來培育
國家所需人才。對私立大學而言,學雜費收入為最主要的經費來源,
韓國自 1995 年起實施大學自主收取學費,近年來韓國私立大學學費大
幅上揚,早已被 OECD(2014,2018)各年度教育概覽(Education at
a Glance)報告書歸為收取高學費的國家之一。而在生源逐漸減少的情
況下,仰賴學生學費來維持學校運作的私立大學,勢必會因自籌經費
不足而面臨經營窘境。
三、韓國政府因應對策
(一)法令規章
韓國教育部於 2017 年起推動私校法修正案,因現行規定大學退
場後之賸餘資產,學校法人可於捐助章程中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接
收。但因實務上往往指定學校法人創辦人或其親屬,亦有貪污舞弊之
情事,故教育部希望透過修法,由政府部門接管大學退場後之賸餘資
產,以杜絕投機情事。2019 年完成修法,2020 年 2 月 21 日全部條文
生效,修正後辦法排除學校法人可於捐助章程中指定學校法人創辦
人、代表人、行政人員、校長、副校長之親屬等自然人(張嘉育等人,
2019)。
目前韓國私校法第 35-2 條《賸餘資產歸屬之特例》中規定,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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