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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表  6-13 2011-2017 年台灣地區教育程度別失業率
 國中
 年
 4.4
 2011
 4.7
 4.6
 4.8
 3.5
 4.5
 4.2
 4.2
 3.5
 4.2
 2012  總計  及以下  3.7  高中職  高中  高職  專科 3.4  大學 5.8  研究所 3
 5.9
 3.2
 2013  4.2  3.5  4.1  4.3  4.1  3.1  5.8  3.3
 2014  4  3.2  3.8  3.8  3.9  3.1  5.6  3
                                                                                                專題研究報告一
 2015  3.8  2.8  3.8  3.8  3.8  2.8  5.3  2.9
 2016  3.9  3.1  3.9  4  3.9  2.9  5.4  3                          第六章  技術及職業教育
 2017  3.8  2.9  3.7  3.9  3.7  2.8  5.2  2.8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8a)
              三、技職學生學習照顧與協助現況
              (一)弱勢學生照顧現況

                   接受教育是每個人應有的人權,在國民所得平均值已達 2 萬多元
               技大學政策,縮減就業率最高、失業率最低的專科畢業學歷者,彰顯該政策之施
              的今日,各教育階段仍存在不少亟待扶助的弱勢學生,當前之弱勢學
               行亟待檢討。
              生照顧相當多元,主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教育基本法》的精
              神訂定相關規章,目前政府對弱勢學生就學照顧約可包含以下四種模
               三、技職學生學習照顧與協助現況
              式:
               (一)弱勢學生照顧現況
                   接受教育是每個人應有的人權,在國民所得平均值已達 2 萬多元的今日,各
              1.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教育階段仍存在不少亟待扶助的弱勢學生,當前之弱勢學生照顧相當多元,主要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教育基本法》的精神訂定相關規章,目前政府對弱勢
                   政府為照顧弱勢學生就學,實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
               學生就學照顧約可包含以下四種模式:
              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 4 項,其相關
               1.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內容整理如表 6-14。
                   政府為照顧弱勢學生就學,實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含助學金、
 圖  6-10 2011-2017 年台灣地區教育程度別失業率趨勢圖
               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4項,其相關內容整理如表6-14。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8a)
               表 6-14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小結
 技專校院的任務、功能和性質都需聚焦在就業導向,2017 年 3 月訂頒之《技  措施                內容
 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明確規定技職教育以「培養具備實作力、創新力及就業  家庭年收入70 萬元以下的學生,依其年收入多寡、公私立
                     助學金
 力之專業技術人才」為願景,期使未來技職教育所培育之學生,能成為國家未來  學校給予助學金,減輕籌措學費負擔
 經濟發展、社會融合及技術傳承與產業創新之重要推力。但從 2011-2017 各年度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
 失業率的比率觀之,大學畢業的失業率,都較其他專科、高中職或國中小以下學  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
 歷偏高,顯示高學歷與就業率間的銜接有待檢討。而專科改制技術學院及改名科  之一或全部辦理:
                   生活助學金           1.核發學生每月6,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得安排生
                                   活服務學習。
 217                               2. 核發每生每月3,000 元以上未達6,000 元之生活助學金
                                   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對於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學生,由學校依實際狀況給
                 緊急紓困助學金
                                   予補助
                                   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住宿之優
                    住宿優惠
                                   惠措施
                                                   327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6b)。105年中華民國技術及職業教育簡介。

                   由表 6-14 可知,四項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對象以家庭年收入 70 萬
               元以下的學生較為明確,助學具體內容包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
               用,對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學生,由學校依實際狀況給予補助,或提供低
               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住宿之優惠措施。
                   此外,為協助弱勢學生就學,目前技專校院弱勢助學措施,整理如表 6-15,
               共有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含五專前 3 年學生)、弱勢助學金、中(低)收入戶
               學生學雜費減免、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學雜費減免、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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