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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二章  師資培育





              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不在此限」、「德
              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八十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畢
              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及「每學年義務

              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七十二小時」等,
              係與教育部於 2006 學年度試行「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學生制度」(簡
 出現下降的趨勢(如表 2-24),顯示公費生至少在入學時的素質,較以往遜色。
              稱卓獎制度)的淘汰制度雷同。

 表 2-24  某師範大學近 10 年入學考試分發公費生最低錄取分數變化情形  2. 公費生留任不易
 年度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雖然公費師資培育制度具有保障工作的特質,但因該制度限制公
 數學系  529.92  385.8  519.3  516.31 -  563.35 546.25 539.05 522.6  -  -
              費生生涯發展,且提高個人投資成本,其吸引優秀人才、留任公費生
 國文系  534.4  531.36  -  -  475.97 478.81 476.4  -  -  458.65  -
              於偏遠地區的效果,受人質疑(黃嘉莉,2019)。公費生在服務期間
 英文系  391.7  -  391.45  -  -  516.4  546.03 536.8  -  393   -
              不能進修等限制,讓公費生在考量偏遠地區學校的教學環境後,寧願
 資料來源:整理自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歷年資料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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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賠償公費而繼續自我發展 ,此情形在計畫式公費培育年代即有
 http://www2.uac.edu.tw/downloads.htm。
              之,到了多元培育年代,同樣也出現,或乃人之常情。如同受訪對象
 *-表示當年度沒有公費生名額。
              所稱:
 另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份條文修正總說明(教育部,
 2010)指出:          基本上人性的需求不能滿足,你到偏鄉去,四年就可以跳開自
                   己的工作崗位到城市去。也許有熱誠到偏鄉去教書,但幾年後
 以目前師資培育公費制度面臨公費生名額提報管道欠缺彈性、無法達成  小孩要念書,會想要讓自己的孩子到有足夠文化刺激的城市去
 提供各領域優秀學生投入師資培育之目的及公費生素質遭受外界質疑  受教。為了下一代,也有可能喪失原來回鄉服務的初衷,這永
 等困境,為使公費生培育之規劃有明確之基準,……建立師資培育公費  遠不能解,不是用錢可以把他留在那邊。(BP8L34)
 生淘汰機制等,以達成師資培育公費制度目的。

 檢視公費生淘汰條件,包括「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  3  此一觀察,主要來自教育部 2010 年修改法令時的主張。研究者曾向教育部業務單
 之三十。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不在此限」、「德育操行成績,任一學期未達  位詢問各種有關公費生的資料,如學業成績、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公費生繳回公費
               情形等,皆因受限個資法而無法提供。鑒於國內尚無有關公費生流向的調查研究,
 八十分,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
 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難以掌握公費生去留的原委,建議在適法範圍內,鼓勵進行相關研究。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及「每
 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七十二小時」等,
 係與教育部於 2006 學年度試行「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學生制度」(簡稱卓獎制            63
 度)的淘汰制度雷同。
 2.公費生留任不易
 雖然公費師資培育制度具有保障工作的特質,但因該制度限制公費生生涯發展,
 且提高個人投資成本,其吸引優秀人才、留任公費生於偏遠地區的效果,受人質
 疑(黃嘉莉,2019)。公費生在服務期間不能進修等限制,讓公費生在考量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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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學校的教學環境後,寧願選擇賠償公費而繼續自我發展 ,此情形在計畫式


 3   此一觀察,主要來自教育部 2010 年修改法令時的主張。研究者曾向教育部業務單位詢問各種
 有關公費生的資料,如學業成績、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公費生繳回公費情形等,皆因受限個資
 法而無法提供。鑒於國內尚無有關公費生流向的調查研究,難以掌握公費生去留的原委,建議
 在適法範圍內,鼓勵進行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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