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黃昆輝教授基金會補助研究計畫_高教不平等_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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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面兩張表可以發現,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獲補助學生數量有逐
漸下降的趨勢(無論是實際人數或是佔總學生比例都在下降),從 101 學年度的
8.44%, 到 105 學年度的 5.98%。另外,歷年帄均每生所得也有微微下降的現象,
但差距並不多,約為 2,7000 元左右。
然而,教育部並未公告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不同類別的受惠學生人數,因此
研究團隊較難藉由此數據做更為細緻的弱勢學生分布的推論。僅能說從大專院校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分布來看,全國大專院校中,約有 5.9%的學生符合此計畫
中「弱勢學生」的定義。但同時,這個定義是相當分歧的,因為大專院校弱勢學
生助學計畫中的「生活助學金」、「紓困助學金」的發放標準,係由各校自行訂定
之。
(二)學雜費減免人數統計
學雜費減免是另一項教育部統計中關於弱勢學生的重要指標,教育部統計資
料如表 7 所示。因表格過長,故分表示之。
根據教育部規定,可以申請學雜費減免的條件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身弖障礙人士及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
在這些類別中,較符合本研究所稱弱勢者則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其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的定義係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條例」第 4 條所規範,除經濟情況外,仍頇符合一定條件如:配偶逝世、離婚、
家暴、未婚懷孕、配偶入獄、非自願性失業等等,亦包括由地方政府評估生活重
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者。
表 7 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人次及經費表
單位:人;新台幣元
學年度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身弖障礙人士及子女
學生 補助經費 學生 補助經費 學生 補助經費
102 57,220 2,302,449,905 22,460 265,467,703 117,794 2,860,664,115
103 57,770 2,325,833,994 28,848 318,383,671 114,570 2,757,614,572
104 55,728 2,234,777,191 33,287 540,377,532 109,526 2,623,191,933
105 52,552 2,061,016,292 38,896 835,260,430 104,220 2,472,136,711
106 48,435 1,835,845,830 40,389 863,629,804 99,831 2,361,102,589
學年度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原住民
學生 補助經費 學生 補助經費
102 8,553 214,929,110 41,666 867,5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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