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6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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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48.4%,但最大值為 74%(真理),最小值僅有 6%(法鼓)。第二大

            收入來源為推廣及產學合作收入,平均約占總收入的 14%,最大值為
            31%(長庚),最小值為 3%(首府)。第三項則為政府補助收入,但
            和推廣及產學合作收入所占比率差不多,平均約占總收入的 13.9%,
            最大值為 23%(首府),最小值為 6%(法鼓)。

                 就技專校院觀之,2018 學年度學雜費收入占總收入的平均比率
            為 63.1%,但最大值為 78.8%(台南應用科大),最小值為 15.5%(明
            志);第二大收入來源為政府補助,平均約占總收入的 16.9%,最大
            值為 37%(敏惠),最小值為 8%(明志)。第三為推廣及產學合作收

            入,平均約占總收入的 7.4%。


            三、教育部目前所使用的預警指標為落後指標,有必要進行
                  調整


                 由改善停辦實施原則(以下簡稱實施原則)(民國 109 年 06 月 22

            日修正)可知,教育部根據各私立大學校院在財務指標和校務指標上
            的表現,將學校分為預警學校和專案輔導學校兩類。惟綜合文獻探討、
            座談會議和專家訪談結果發現,目前所使用的指標存在下列問題,有
            必要進行適度調整:


            (一)多屬落後指標,難以發揮預警效果


                 我國現行私立學校經營不善指標,皆屬於事實發生後之落後指標,
            缺乏事前之預警效果,建議可參考日本作法,建立一套財務預警指標,
            作為判斷私立學校經營之參考。


            (二)指標專業程度偏高,社會大眾不易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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