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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年資未滿 5 年者之城鄉比較(一) 單位:%
新北市
新竹縣
南投縣
類
全國
別
偏
非
偏
非
非
非
非
偏
偏
非
年
偏
遠
遠
遠
偏
遠
遠
遠
偏
偏
偏
偏
度
遠
遠
遠
遠
遠
遠
2015 17.4 28.3 20.0 39.0 19.8 35.2 14.8 33.4 6.3 18.1 20.2 29.6
2016 16.6 27.2 19.9 36.9 18.6 31.5 14.4 34.3 6.7 17.3 18.8 28.6
2017 15.7 26.4 18.5 33.5 19.5 34.2 14.0 31.7 6.4 17.6 16.4 28.3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統計處(2019a)。 偏 屏東縣 花蓮縣 偏
專題研究報告二
表 2-22 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年資未滿 5 年者之城鄉比較(二) 單位:%
類別
邁向公義與卓越 ─ 台灣教育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年度 偏遠 全國 偏遠 全國
2008 45.4 30.1 25.8 14.6
2009 39.4 26.7 20.4 11.3
2013 37.2 23.6 20.2 13.6
2014 38.2 23.9 24.0 16.0
2015 35.5 - 25.1 -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統計處(2019b)。
3.偏遠地區不合格代理代課教師比率高
3. 偏遠地區不合格代理代課教師比率高
偏遠地區的教師流動率高,異動頻繁,遞補的人選,若非年資較淺、經驗教缺者,
偏遠地區的教師流動率高,異動頻繁,遞補的人選,若非年資較
就是代理代課教師。教育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偏遠地區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的比率
淺、經驗教缺者,就是代理代課教師。教育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偏遠
(長期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專任合格教師人數),不論國中階段或國小階段,皆
高於全國,詳見表 2-23。另外,監察院(2016)的調查結果則顯示,2014 學年
地區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的比率(長期代理代課教師人數 ÷ 專任合格教
度偏遠地區國中控留專案教師員額改聘人員 995 人,內含代理教師 840 人、代課
師人數),不論國中階段或國小階段,皆高於全國,詳見表2-23。另外,
教師 59 人。其中,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有 460 人,合格率為 54.76%,而代
監察院(2016)的調查結果則顯示,2014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中控留專
課教師具合格教師證者僅 4 人,合格率為 6.78%;顯示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素質,
案教師員額改聘人員 995 人,內含代理教師 840 人、代課教師 59 人。
較諸一般學校教師,合格率偏低,此一問題又以代課教師更為嚴重。
其中,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有 460 人,合格率為 54.76%,而代課
教師具合格教師證者僅 4 人,合格率為 6.78%;顯示偏遠地區學校教
表 2-23 偏遠地區學校長期代理代課教師比率
師素質,較諸一般學校教師,合格率偏低,此一問題又以代課教師更
國中
教育階段
國小
年度
為嚴重。 偏遠 全國 偏遠 全國
2008 12.9 9.4 10.3 5.4
2009 14.3 10.6 11.0 5.6
表 2-23 偏遠地區學校長期代理代課教師比率
教育階段 國中 43 國小
年度 偏遠 全國 偏遠 全國
2008 12.9 9.4 10.3 5.4
2009 14.3 10.6 11.0 5.6
2013 22.2 16.4 15.5 11.1
2014 22.6 16.1 18.6 13.1
2015 17.8 - 16.8 -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統計處(2019b)。
(二)政府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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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城鄉教師素質不均的問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4,2017)推動
「改善偏鄉離島地區師資人才不足政策」,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以解決師資人才難聘的問題。國教署採取六項短期策略,包括「建立代理代課教
師人才庫媒合平臺」、「建立資源媒合平臺」、「縮短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時程」、
「偏鄉離島地區教師甄選暨介聘加分機制」、「精進師資培育公費制度及逐年擴
增公費生名額」、「就代理代課教師聘任制度,放寬藝文領域者,再聘不以持有
教師證書者為限」等,來解決偏遠地區師資的問題。其中,公費制度是國教署解
決偏鄉地區教師流動率高,人才難聘,導致師資人力不足的主要策略,涵蓋範圍
包括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師資,以及離島地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師資。直轄市、
縣市政府得依公費分發辦法,提報公費生名額,經教育部核定分配至相關師資培
育之大學,並做為分發服務之依據,以保障偏遠及特殊地區學校穩定師資來源與
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7)。從整體政策布局而言,國教
署是以「公費保底」與「增加來源」為準則。
根據 2015 年《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 5 條之規定,當今師資
培育公費制度的選擇管道,包括:大學入學考試(俗稱甲案)、師資培育之大學
校內甄選(乙案)、師資培育之大學培育碩士級公費生(丙案)。然而,由於師
資培育公費制度自始即有問題存在,至今仍未盡完善,是以在多元師資培育的政
策下,公費制度仍難成為確保偏遠地區教師質量的機制。其中問題包括:
1.部分公費生素質不佳
部分公費生素質不佳的問題,自《師範教育法》年代即有改革之聲,至今亦然。
關於這個問題,雖然教育界議論紛紛,但因欠缺官方統計以及相關研究,是以只
能從有關大學的最低錄取分數,以及教育部 2010 年修訂《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及分發服務辦法》的總說明中,一窺梗概。
以國內一所夙負盛名的師範大學為例,從該校數學、國文、英文三系近 10 年大
學入學考試分發的最低錄取分數來看,公費生最低錄取分數約從 2013 年後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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