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台灣教育危機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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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豈有誘因?多年來,我們看到的是,處室一、二級主管的行政工作,

            激勵措施不足,乏人問津,間有透過抽籤方式輪流擔任者,不惟斯文
            掃地,服務士氣與品質也雙雙低落。代理、代課、初任教師兼任行政
            工作的現象,日益普遍,異動率卻偏高,學校又缺乏專業傳承之知識
            管理系統,新任人員只好自行摸索。目睹以上這些光怪陸離的學校行

            政景觀,實在很難期待學生的學習過程與表現,能夠獲得校方多少積
            極的回饋。


            ( 二 ) 中等學校適性教育未盡切實

            1. 中學試探與分化功能不彰

                 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將高中分為四種類型,即普通型、技術型、
            綜合型、單科型。但單科型高中一直不多,綜合型高中也逐年減少,

            故實質上,後期中等教育階段的學制,已逐漸回到 1996 年試辦綜合高
            中之前的狀態,仍以普通型與技術型兩類高中為主。學校類型不夠多
            元,至少在形式上,已降低了高級中等學校適性教育的可能性。另外,

            相關法規雖然規定,國民中學應依學生能力、性向、興趣、各項測驗
            結果,以及教師平時之觀察及試探活動紀錄等,輔導學生升學,惟實
            際執行情形,卻是根據學生成績的高低,決定誰念普通高中,誰讀職
            業學校,國中的觀察輔導和試探功能,形同消亡。尤有進者,升入高
            中後,幫助學生適性發展的試探與分化機制,依然流於形式。這點可

            從大專校院每年退學人數的官方統計,這幾年動輒超過 9 萬人,且「志
            趣不合」是其主要理由,得到旁證。
                 以普通高中來說,這類學校,介於共同基礎型的國民中小學教育,

            以及專業分工型的高等教育之間,由共同基礎過渡到專業分工的學習,
            試探與分化的功能便特別重要,否則難以提供學生適當的準備機會。
            然而,這些功能的發揮,學生輔導單位固然有其作用,學校的課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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