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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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立幼兒園規劃安親班的課程會有另外的商機,因此並不全然否定五歲
義務教育進行半天的教保課程。
(三)有無六歲以下子女之填答者對實施五歲幼兒義務教育同意程度
有無育有六歲以下子女的填答者對實施五歲義務教育功能的差異
情形,發現有六歲以下子女者對五項功能的同意程度與沒有六歲以下
子女者,只有在提高年輕人的生育意願為 55% 左右,其餘四項同意程
度均在 80% 以上。在實施時程的安排,有 80% 以上的填答者認為現階
段是義務教育向下延伸的適當時機,且政府應宣布實施的時程表。
在空間規畫上, 76% 有六歲子女及沒有六歲子女者認為應由公立
負責招收五歲義務教育的幼兒;同意委託私立幼兒園協助辦理的比例,
有六歲子女者高出沒有六歲子女比例約 12%,其可能原因是有六歲子
女者對幼兒托育需求高於沒有六歲子女者,因此反應出來的差異情形
較高。
在教育經費方面,約 70 % 認為政府可挪移其他教育階段經費來實
施五歲義務教育,但有將近 80% 的填答者認為應整合學前教育補助並
將較高比例的經費投入在五歲義務教育上。
在班級人員配置上,有六歲子女者同意一個班級兩位教師,高出
沒有六歲子女者 3.9%;有六歲子女者同意一個班級由一位教師一位教
保員,高出沒有六歲子女者 12.2%。
在制度規畫與學習安排方面,沒有六歲子女者同意五歲幼兒教育
可成為正式學制的一部份,高於有六歲子女者 2.6%;有沒有六歲子女
者對實施五歲義務教育後,讓幼兒接受國小課程與教學方式的同意程
度均低於 45%,且有六歲子女者高於沒有六歲子女者 10%。
在利害關係人的問題上,有六歲子女者對增加五歲以下幼兒就學
補助以解決私幼招生問題的同意程度,高出沒有六歲子女者 10.5%,
或許是有托育學齡前幼兒的家長較能了解私立幼兒園的招生狀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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