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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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王麗雲(2018)研究指出實施五歲義務化的理由,如下:

              1. 幼兒教育對個人及社會是高報酬率之投資。
              2. 五歲幼兒義務化是未來的趨勢。

              3. 幼兒教育能有效協助高風險,家庭不利等弱勢學生。
              4. 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能確保幼兒教育品質,創造良性競爭空間。

                   陳美芳 (2018) 研究指出實施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困難與問題包
              括以下各項:

              1. 幼兒園辦學品質參差。

              2. 公立幼兒園嚴重數量不足且分佈不均。

              3. 幼兒園收費逐年攀升,家庭負擔沉重。
              4. 私立幼兒園反彈的阻力。

                   本計劃基於此時臺灣幼教政策的「亂象」,以及紮實「民意」調

              查的結果,不僅可以延續我國近十年來教育部積極推動幼兒教育政策
              計劃的主要核心目標,包括:「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劃」、「五歲幼
              兒免學費教育計劃」(簡稱五歲免學費計劃)、「幼托整合政策」、「幼
              兒園輔導計劃」、「優質教保發展計劃」、「幼兒園評鑑」、「擴大
              幼兒教保公共化計劃」,以及中央或地方提供經濟與身份弱勢等族群

              幼兒各種形式的就學輔助;尤其 2011 年全國實施「五歲免學費計劃」,
              採用非強迫、非義務的方式辦理一般幼兒免學費就學及經濟弱勢幼兒
              免費就學(教育部、內政部,2011),促使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達到

              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的目標。
                   因此,就教育部長期以來對幼兒教育的努力,以及臺灣面臨「少
              子化」的國安危機,幼兒教育「義務化」正值水到渠成的「關鍵」時刻。

              1. 義務化可以避免「撒錢」及表現「無感與無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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