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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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王麗雲(2018)研究指出實施五歲義務化的理由,如下:
1. 幼兒教育對個人及社會是高報酬率之投資。
2. 五歲幼兒義務化是未來的趨勢。
3. 幼兒教育能有效協助高風險,家庭不利等弱勢學生。
4. 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能確保幼兒教育品質,創造良性競爭空間。
陳美芳 (2018) 研究指出實施五歲幼兒教育義務化的困難與問題包
括以下各項:
1. 幼兒園辦學品質參差。
2. 公立幼兒園嚴重數量不足且分佈不均。
3. 幼兒園收費逐年攀升,家庭負擔沉重。
4. 私立幼兒園反彈的阻力。
本計劃基於此時臺灣幼教政策的「亂象」,以及紮實「民意」調
查的結果,不僅可以延續我國近十年來教育部積極推動幼兒教育政策
計劃的主要核心目標,包括:「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劃」、「五歲幼
兒免學費教育計劃」(簡稱五歲免學費計劃)、「幼托整合政策」、「幼
兒園輔導計劃」、「優質教保發展計劃」、「幼兒園評鑑」、「擴大
幼兒教保公共化計劃」,以及中央或地方提供經濟與身份弱勢等族群
幼兒各種形式的就學輔助;尤其 2011 年全國實施「五歲免學費計劃」,
採用非強迫、非義務的方式辦理一般幼兒免學費就學及經濟弱勢幼兒
免費就學(教育部、內政部,2011),促使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達到
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的目標。
因此,就教育部長期以來對幼兒教育的努力,以及臺灣面臨「少
子化」的國安危機,幼兒教育「義務化」正值水到渠成的「關鍵」時刻。
1. 義務化可以避免「撒錢」及表現「無感與無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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