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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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端。各界注意到新擬定的退場條例草案的針對性更強,教育部處理的
力道更大。大多數有停招、停辦危機的私校不想適用「新法」,反而
會趕在法案通過前宣布停辦。現行狀況下,私校主動申請停招停辦後,
可以把校產依照董事會擬訂的捐助章程捐給指定基金會。然而,退場
條例草案實施後,只能捐給教育部的退場基金或地方政府,學校法人
不能再自行處分校產,因此年底前恐因此出現私校搶退倒閉潮(游羽
棠,2020)。
四、部分私校斷尾求生規避新制
在教育部舉行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研
商會議(2020.4.24)會議中,高教工會特別提醒,要留意某些學校故
意在停招前自己宣布停招、停辦,以企圖保留董事及學校財產。
2020 年 5 月稻江管理學院主動宣布將停辦,引起學生及家長極度
恐慌與不滿,希望保障受教權、原校畢業,教育部則回應在未獲得教
育部准駁決定前,不得片面停辦(中央社,2020.6.11)。以稻江科技
管理學院為例,依正常程序,學校應先申請停招獲核准後再申請停辦,
短期內安置好師生,對想原校畢業的學生仍要照顧到畢業(聯合報,
2020.6.13)。但是稻江竟貿然無預警宣布停招停辦,恐會讓招生不佳、
不想繼續辦學的私校「起而效尤」;或許也有私校急著在立法完成前
自我了斷,乾脆停招、停辦一起解決,因為退場條例草案規定嚴苛,
不想繼續辦校的私校,可能會想趁條例尚未通過實施前,趕緊「脫
身」,董事會至少可以比較自主處理財務。若等條例通過,退場後的
設校基金與不動產就會被交付信託,校產也就全數歸公了。
退場條例草案讓私校退場有更健全的制度依循,但在該條例草案
全文完成立法前,是有可能再度出現私校斷尾求生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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