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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幼托整合政策之規畫共識
 問題源起
 相同年齡的孩子,在兩種不同機構中,接受不同品質的教育與照顧
 的現象不合理。
 O 至六歲幼兒對教育及保育之需求無法切割,為整合學前幼托機構
 整合定位
 所發揮之功能,宜統一事權,並就專業人員認證及設施條件等訂定
 基本規範。
 一. 提供幼兒享有同等幼托品質。
 整合目標
 二. 滿足現代社會與家庭之幼托需求。
 三. 確保立案幼稚園、托兒所暨合格幼托人員之基本合法權益。
 四. 整合運用國家資源,健全學前幼兒幼托機構。
                                                                                                專題研究報告一
 長程規劃  一.  幼托整合現階段應  (一)依現行國小學制,六歲以下兒童應
 幼托政策  配合現行國民小學  以綜合性(整合性)照顧與教育方案為制                                      第三章  幼兒教育
 原則  學制,以提供六歲  度設計之原則,現行幼稚園與托兒所,整
 以下兒童之綜合性  合稱為「幼兒園」;六歲以上兒童之課後
 (整合性)照顧與  照顧服務應一併設計之。
 教育方案為制度設  (二)五歲幼兒納入國民教育正規體制(免  表 3-2  幼托整合的歷程分期
 計之優先目標;同  學費教育)之規劃,應符合學制的整體性
                    年度           階段                         主要內容
 時將六歲以上之課  考量;於此制度實施後,幼托制度適用範
 後照顧服務與刻正  圍改為五歲以下兒童之綜合性照顧與教              行政院前院長蕭萬長於民國 86 年 12 月 4 日在第
 規劃中之五歲幼兒  育,以及五歲以上兒童之課後照顧。               二二五六次院會中提示,幼稚園與托兒所都是以
 納入國民教育正規                                 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增進其生活適應能力為
 體制(免學費教育)       1997-2000     起步階段       依歸,卻分屬教育及社政兩個體系,其對象(幼
 制度一併考量。
                                          兒)的年齡層部分重疊,就國家總體資源的應用
 二.  為因應社會變遷所引起之普遍性托育需求,相關制度設計應以          而言似非經濟有效,請內政與教育兩部審慎研究
 平等、普及、吻合兒童身心發展為基礎,充分提供幼兒整合性              該統合問題。
 幼托服務方案。
 三.  幼托制度之設計應注重提升整體社會之成本效益,減輕家庭負          教育部於 90 年 5 月邀集內政部協商並成立「幼
 擔,同時避免政府財政負擔過重。為達此目標,除了多元化的              托整合推動委員會」,進行托兒與學前教育整合
 私立幼托機構外,需要逐步建立一個互利、共決、共享的公共   2001-2003   政策規劃  之研議工作, 並成立三個功能分組:師資整合
 幼托體系。                                    組、立案及設備基準組、長程發展規劃組,分別
                                          負責師資、設備與政策之研議。
 四.  幼托品質的良窳決  (一) 設計妥善的培育、資格認定、分級、
 定於工作人員之培  編制等制度。(二) 協助幼托專業者能充            93 年 1 月 28 日,教育部及內政部兩部次長聯袂
 訓、資格認定、工  分施展其專業理念與技能,提升其工作品  2004  規劃結論  召開記者會,說明整合方案推動經過與內容,並
 作品質與權益保  質,並促進其自我實現。          公開階段
                                          於 93 年 1 月 30 日舉辦幼托整合政策說明會。
 障。  (三) 對於薪資、工時、職訓、退撫等權
 益,應力求給予合理的保障,以促進合格
 專業人員持續就業,穩定幼托品質。              確立主管       教育部依照行政院指示,於 94 年 9 月提出最新
                    2005       行政機關       「幼托整合方案(草案)」。
 資料來源:整理自內政部、教育部幼托政策整合推動委員會(2003)。
                               法案送立
                    2007
 62                            法院審議

                               第二次送
                    2009       立法院審
                                  議


                                          100 年 6 月 10 日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完成三讀
                    2011       三讀通過
                                          程序。


                               幼托整合
                    2012                  《幼照法》民國 101 年 01 月 01 日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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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施行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教司(2011);康龍魁、吳秀全、胡淑娟(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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