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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歲以上至未滿 3 歲幼兒之班
 級:
 每班招收幼兒 8 人以下者,應
 置教保服務人員 1 人,9 人以
 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2人。
 3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之班級:
 每班招收幼兒 15 人以下者,
 應設置教保人員
 或助理教保人員 1
 應置教保服務人員 1 人,16
 師生比
 人為限,應設
 人,未滿 15 人以
 置教師 2 位。
 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
 15 人計。
 2 人。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
 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
 人員,每班應有 1 人以上為幼
 兒園教師。
 ※ 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
 數,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
 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
 教師:
 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
 園教師資格。
 教保員: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  每收托 15 名兒童  每班幼兒以 30
 保育員:
 教師
 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  專科以上保育相  大學以上幼
                                                                                                專題研究報告一
 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  關科系畢業者;  教系畢業或
 師資條件  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助理保育員:  修過幼教學                                      第三章  幼兒教育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  高中職相關科別  程,並曾在指
 畢業、未受過主管  定之幼稚園
 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
 機關主辦之專業  實習一年及
 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
 訓練者。  格者。
 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教保服務機會 ( 教育部,2017)。其中與 2-6 歲幼兒有密切關係的,主
 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  要在於扶幼計畫、教保公共政策和少子化對策計畫。
 系或學分學程。
              (一)扶幼計畫
    助理教保員:
 應具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幼兒      為了改善日益嚴重的少子化現象,減輕育兒經濟負擔,教育部於
 保育相關學程、科畢業之資  89 學年度開始施行全面發放幼兒教育券措施,93 學年度從離島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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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鄉開始實施滿五足歲幼兒的「扶持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延伸
              至 96 學年度擴大補助範圍,稱為「扶幼計畫」(教育部,2008),於
 主要活動空間面
 積應達 100 平方公  2011 年八月全面實施五足歲幼兒免費化教育,而「幼托整合」政策也
 尺。每位兒童主要     於 2012 年元月 1 日正式上路。
 招收幼兒 15 人以下之班級:  活動空間,室內樓  扶幼計畫源自於 2007 年 8 月 1 日,行政院張俊雄前院長於行政院
 專用的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  地板面積,每人不  每位幼兒平均
 所站面積室內
 小於三十平方公尺。  得少於 1.5 平方公  至少為 2 平方  3052 次院會裁示:為因應少子化,提振生育率,減輕家長的財務負擔,
 尺,室外活動面積     政府願意與家長共同承擔育兒的責任,並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規劃,
 學習空間  招收幼兒 16 人以上 30 人以下  每人不得少於 2 平  公尺,戶外為 4  儘速實現 5 歲幼兒免費教育之目標。教育部自 93 學年度起訂定「扶持
 之班級:  方公尺,無室外活  平方公尺,一
 定要有戶外遊
 專用的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  動面積或不足  戲場。  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依據國家整體財政、政府弱勢照顧及
 小於六十平方公尺。  時,可以用其他室  人口政策,逐年從離島 3 縣 3 鄉、原住民 54 鄉鎮市,到全國低收入戶
 內樓地板面積,每     及中低收入家庭幼童。96 學年度再擴展至家戶年所得 60 萬元以下家
 人至少 2 平方公尺
 代替。          庭之 5 歲幼兒,依家戶所得及子女數給予不同級數之補助額度,因此,
              計畫名稱調整為「扶持 5 歲幼兒教育計畫」,也簡稱為「扶幼計畫」(教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幼照法》、《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及
              育部,2008)。
 康龍魁、吳秀全、胡淑娟(2012)。
                   「扶幼計畫」實施內容為 1. 在離島三縣三鄉及原住民 54 個鄉鎮
 二、教保公共政策之演變  市,對象以五足歲幼兒為主,稱為「國民教育幼兒班」,簡稱「國幼
 我國教保公共政策的發展,主要為三個面向:(一)提供托育費用補助;(二)  班」。 2. 以提供五歲幼兒充分就學機會,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建構五
 輔導地方政府集合社區資源,提供托育中心補助計畫;(三)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歲幼兒優質的受教品質,改善幼兒受教環境為依歸,為國民教育向下
 和非營利幼兒園來增進平價、優質的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會(教育部,2017)。其中  延伸一年之近程計畫,並為未來國民教育全面向下延伸一年奠基(教
 與 2-6 歲幼兒有密切關係的,主要在於扶幼計畫、教保公共政策和少子化對策計  育部,2008)。
 畫。
 (一)扶幼計畫
 為了改善日益嚴重的少子化現象,減輕育兒經濟負擔,教育部於 89  學年度              113
 開始施行全面發放幼兒教育券措施,93 學年度從離島三縣三鄉開始實施滿五足
 歲幼兒的「扶持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延伸至 96  學年度擴大補助範圍,稱
 為「扶幼計畫」(教育部,2008),於 2011 年八月全面實施五足歲幼兒免費化
 教育,而「幼托整合」政策也於 2012  年元月 1  日正式上路。

 扶幼計畫源自於 2007 年 8  月 1 日,行政院張俊雄前院長於行政院 3052
 次院會裁示:為因應少子化,提振生育率,減輕家長的財務負擔,政府願意與家
 長共同承擔育兒的責任,並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規劃,儘速實現 5 歲幼兒免費教
 育之目標。教育部自 93 學年度起訂定「扶持 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
 依據國家整體財政、政府弱勢照顧及人口政策,逐年從離島 3 縣 3 鄉、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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