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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二

              邁向公義與卓越 ─ 台灣教育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the teacher rotation system),此教員係指小學、國中與高中學校教師,
              「轉補」有轉換補充的意思,台灣比較常用的是「輪調」,意即「教
              師循環轉補制」或「教師循環輪調制」。韓國有關國公立中小學教師
              的各項權利義務制度中,以「教師循環轉補制」最為特別,國公立教
              師依不同市道教育廳規定,每四或五年期滿,就必須轉換至其他學校

              任教。
                   據了解目前可能全世界只有日本與韓國有此種教師必須滿一
              定期間,即必須轉換學校的制度(김순남、이병환 , 2018;  한치원 ,

              2017/02/16)。每年到了 3 月國公立學校因為教師循環輪調制的關
              係,每個學校可能高達 20% 以上的教師要到別的學校,同樣的 20%

              以上新的教師要到學校來,排課與學校行政是不少負擔(한치원 ,
              2017/02/16)。
                   韓國教師循環輪調制度的產生,有一說是自日據時代延續的制度,

              且在 1970 年代強化了該制度,因為都市化與產業集中性,農漁村人口
              的減少導致學校的廢止,相對的都市新設學校增加,公立教師每四或
              五年循環都市與農漁村學校之間;也有教師為升遷副校長與校長,而

              自願申請到偏遠地區或島嶼任教(加分)(한치원 , 2017/02/16)。教
              師循環輪調制度在現代化過程中,解決農漁村與偏鄉島嶼學校教師不
              足,發揮了功效。
                   其次,韓國 1954 年開始 6 年義務教育的實施也有相關,自 1954
              年至 1959 年為止,初等學校就學率達 96%,教室與教師需求孔急,依

              循教師循環轉補制,使得學校可以在教師配置與勤務原則上有所依歸,
              義務教育對象雖然擴大了,因為轉補輪調的結果,偏鄉地區學生還是
              有機會可以獲得優秀教師的教育與指導。在 1957 年的《東亞日報》曾

              報導「首爾市教育委員會指出幸好有教師循環轉補制,確立教師輪調
              原則,各地區教師能力均配,使得義務較育得以順利推行」( 김손남 ,

              2016; 김손남、이병환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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