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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六章  技術及職業教育





              而考生則依個人興趣及能力,就其志願校系所指定的考試科目,自由
              選擇應考,此即「校系指定,考生選考」的雙向選擇(財團法人大學
              入學考試中心,2017c)。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簡稱招聯會)組織規程第 2 條「置常務
              委員十一至十五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為平時之決策機構。如有突發

              事件,得由召集人視其情況,召集相關之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突發
              事件處理小組,處理突發事務。常務委員由本會全體會員代表中推選
              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但每次改選連任人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二,

              其成員應顧及性質不同各類大學之代表性。」
                   第 3 條「本會任務如次:一、商訂招生策略。二、協調各校年
              度招生事宜。三、其他招生相關事項。」(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018a)。由此可知,招聯會是負責大學招生策略的決策組織,協調各

              校招生事宜,在考招制度下扮演重要決策角色。隨著十二年國教實施,
              預定 108 學年起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以「成就每一個
              孩子」為願景,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大學招聯
              會已規劃自 111 學年起適用的多元入學方案(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018b),並鼓勵各校試辦大學招生專業化規劃,以確實銜接人才培育
              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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