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2020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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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4. 將複審結果簽請董事長核示,同意繼續補助受獎學生每學期 15,000 元
之獎助金。
三、受獎者學習表現分析:
獎學金篇
為掌握受獎學生高中階段在校學習狀況,以下分別就受獎學生高一的操行行
為表現(含操行成績、獎懲紀錄)與學業學習表現(含學業成績、特殊才能表現、
為掌握受獎學生高中階段在校學 獲獎學生當中,除就讀師大附中劉
不及格學科與休退學情形)等結果,分析於後: 維真及台中一中邱畯科兩位同學,
習狀況,以下分別就受獎學生高一的
操行行為表現(含操行成績、獎懲紀
(一)操行行為表現 因另有考量而放棄本會之獎助外,
錄)與學業學習表現(含學業成績、 其餘學生每學期操行成績的表現,
皆以獲得「優等」成績的人數較
特殊才能表現、不及格學科與休退學 位獲獎學生當中,除就讀師大附中劉○
1. 操行成績:如表 1 所示,在 102
情形)等結果,分析於後: 多,且上、下兩學期均被評定為
真及台中一中邱○科兩位同學,因另有考量而放棄本基金會之獎助外,
優等者,共計 74 人,比率達 74.00%。
其餘學生每學期操性成績的表現,皆以獲得「優等」成績的人數較多,
(一)操行行為表現
2. 獎懲紀錄:除操行成績表現外,為
且上、下兩學期均被評定為優等者,共計 74 人,比率達 74.00%。
1. 操行成績:如表 1 所示,在 102 位
表 1:獲獎學生高一在校操行成績表現
表 1:獲獎學生高一在校操行成績表現
上學期 下學期 全學年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優等 78 78.00 84 84.00 74 74.00
甲等 22 22.00 16 16.00 15 15.00
註:比率(%)=人數/101;操行成績獲得「一優一甲」者,比率為 11.00%。 11.00%。
註:比率(%)= 人數 /101;操行成績獲得「一優一甲」者,比率為
確實了解獲獎學生實際日常生活之 獎勵的人次明顯地要多於受到懲處
2. 獎懲紀錄:除操行成績表現外,為確實了解獲獎學生實際日常生活之行
的人次;且獲得獎勵的人數比率也
行為表現,另以學生之獎懲紀錄作
為觀察要項。依據表 2 之統計資料 遠高於 100%。
為表現,另以學生之獎懲紀錄作為觀察要項。依據表 2 之統計資料顯示,
顯示,學生在高一的學習期間獲得
學生在高一的學習期間獲得獎勵的人次明顯地要多於受到懲處的人次;
表 2:獲獎學生高一在校獎懲紀錄
且獲得獎勵的人數比率也遠高於 100%。
表 2:獲獎學生高一在校獎懲紀錄
獎(人/次) 懲(人/次)
大功 小功 嘉獎 大過 小過 警告
上學期 1/1 44/82 87/453 0 0 2/4
下學期 2/2 43/94 90/451 0 0 4/13
註:上學期獲得獎勵人數的比率(1+44+87)/100=132%;下學期 (2+43+90)/100=135%
註:上學期獲得獎勵人數的比率(1+44+87)/100=132%;下學期(2+43+90)/100=135%
(二)學業學習表現: 另外亦可從表 4 資料中得知,獲獎
(二)學業學習表現
學生在高一兩學期的學業成績獲評
1. 學業成績表現:如表 3-1 所示,獲
1. 學業成績表現:如表 3-1 所示,獲獎學生在高一學習期間每學期學業成
獎學生在高一學習期間每學期學業 高分者(90 分以上者),計有徐翊
芹等 10 位同學(名單詳如表
績的表現,主要分布於 75-89 分之間,所佔全體的比率約在 76%;另外 4)。
成績的表現,主要分布於 75-89 分
亦可從表 4 資料中得知,獲獎學生在高一兩學期的學業成績獲評高分者
之間,所佔全體的比率約在 76%;
(90 分以上者),計有徐○芹等 10 位同學(名單詳如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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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獲獎學生高一在校學業總成績表現
上學期 下學期 全學年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90 分以上 10 10.00 11 11.00 10 10.00
75-89 分 75 75.00 76 76.00 80 80.00
74 分以下 15 15.00 13 13.00 10 10.00
註:比率(%)=人數/101
表 3-2:獲獎學生高一在校學業總成績表現
上學期 下學期 全學年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90 分以上 10 10.00 12 12.00 10 10.00
80-89 分 52 52.00 46 46.00 53 53.00
70-79 分 33 33.00 39 39.00 35 35.00
60-69 分 5 5.00 2 2.00 2 2.00
60 分以下 0 0 1 1.00 0 0
註:比率(%)=人數/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