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8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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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35.教育部依「憲法」第 167 條,明訂獎勵或補助私人經營教育事業「成績
                                                                           3.63   1.63
                   優良者」的標準,避免現行普遍給予私立大專校院獎勵或補助。                               參考文獻
             24  5.大專校院間的學系整併。                                             3.52   1.63
             25  37.對經營困難的私立大專校院,政府允許其先行處分閒置校產。                            3.51   1.65

             26  19.調降大專校院的生師比,以增加教師員額。                                    3.50   1.55
             27  6.私立大專校院提供教師參與學校經營的名額,共同辦理有特色的學校。  3.50                         1.71
             28  3.私立大專校院與私立大專校院合併。                                        3.45   1.71

             29  2.公立及私立大專校院合併。                                            3.42   1.75
             30  40.私立大專校院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部分捐贈「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
                                                                           3.42   1.71
                   基金會」,以擴大後者的功能。
             31  29.修改「私立學校法」,區分為營利及非營利兩類型學校,營利類學校不                        3.38   1.65
                   給予租稅減免,且由其自行處置退場後的校產。
             32  36.對經營困難的私立大專校院,政府及早協助融資或墊付學校運作所需的
                                                                           3.35   1.69
                   基本經費。
             33  9.私立大專校院停辦後,改設為社會福利或文化機構。                                 3.34   1.65
             34  11.將停辦及退場學校學生,依其意願安置到性質相近的公立大專校院。                         3.33   1.67

             35  4.私立大專校院捐給國家經營。                                           3.22   1.89
             36  38.教育部直接接管「專案輔導學校」。                                       3.21   1.79
             37  8.私立大專校院停辦後,改設為其他教育階段學校。                                  3.06   1.75

             38  7.私立大專校院增設其他教育階段學校。                                       2.96   1.73
             39  26.表彰主動退場私立大專校院的董事。                                       2.92   1.80
             40  12.將停辦及退場學校的教師及學生,同時安置到性質相近的公立大專校
                                                                           2.85   1.67
                   院;學生畢業後,教師亦隨之離校。
             41  25.提供若干校產給私立大專校院的董事,以鼓勵主動退場。                              2.79   1.79

                                                                                 N=219


            (二)校長對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政策因應及解決策略的同意程度
             (二)校長對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政策因應及解決策略的同意程度

                 公私立大專校院的校長,對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政策因應及解決
                 公私立大專校院的校長,對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政策因應及解決策略同意程
            策略同意程度的情形,約八成三的項目為相當同意(高於中間值 3.00,
             度的情形,約八成三的項目為相當同意(高於中間值 3.00,3.04-4.27 分),如表
            3.04-4.27 分),如表 4-2-10 所示。其中,同意程度最高的五題,分別為:
             4-2-10 所示。其中,同意程度最高的五題,分別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同步減招(第
             1 題);依學生的意願安置到性質相近的私立大專校院(第 10 題);提高公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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