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2018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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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報                                                                                                                                          教育專題研究篇

















               辦理國中小校長、主任甄試業務的承                                 (一)從「幼托分離」到「幼托整                                                       異、潛在身心障礙幼兒,教育公共化                                 (四)國民中小學師資來源多元

               辦人員或學校校長,協助蒐集該縣市                                 合」                                                                    似乎才能落實「零拒絕」並達成教育                                 化,教師專業素質缺乏確保機制
               政府近十年來辦理國中小校長、主任                                      我國 0 至 6 歲幼兒的保育及教                                                機會均等、適性化教育的理念,真正                                      我國自 1994 年總統公布〈師資

               甄試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率                                 育,原分別由內政部與教育部主管。                                                      顧及每一位幼兒的教育權。為了提供                                 培育法〉,取代〈師範教育法〉之後,

               等資料,用以了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                                 前者以 2 至 6 歲的托育照顧為主,                                                   價格合理、品質有保障的教保服務,                                 國民中小學師資培育,從完全由師範
               員參與行政工作的意願狀況。                                    後者以 4 至 6 歲幼兒的幼稚教育為                                                   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擴大公共化教                                 校院培育,改變為可由師資培育之大

                    最後,再運用多次焦點團體訪談                              主。隨著社會變遷,0 至 6 歲幼兒對                                                   保服務,教育部於 2016 年 10 月 20                          學(包括師範大學、教育大學、設有

               蒐集資料,並整理成逐字稿,探討國                                 保育及教育之需求無法切割,為了解                                                      日向行政院報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                                 師資育相關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之大
               民中小學教育的現況問題,分析其可                                 決「相同年齡孩子,在兩種不同機構                                                      化」相關規劃,以提升幼兒入園率、                                 學)培養,自此原為計畫性師資培育

               能面臨的危機,尋求解決因應之道。                                 中,接受不同品質的照顧與教育」之                                                      增加幼兒入園機會及提供 4 成幼兒                                的制度,改變成多元化的師資培育制
               例如國民中小學階段之研究團隊於                                  不合理現象,內政部和教育部開始積                                                      有機會進入公共化幼兒園為目標,規                                 度。同時,因為在職教師缺乏正式的

               2019 年 1 月 3 日、3 月 7 日、3 月                       極推動托兒所與幼稚園之整合措施,                                                      劃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及公立幼                                 教學評鑑機制,因此教師的專業素質

               19 日,分別針對學生學習、家長對                                並於 2001 年 2 月 26 日洽商,組成                                               兒園為輔的方式,以提供家長更多平                                 之提升與確保,較難落實。
               公共教育信心、教師專業品質、學校                                 跨部會「幼托整合推動委員會」進                                                       價、優質之公共化教保服務,協助家

               行政權責與擔任行政工作意願等問題                                 行研議。歷經 10 年的制度設計與協                                                    庭育兒與教育。                                          (五)國民中小學經營朝學校本位
               與對策,分區邀請學校校長、主任、                                 商,至 2011 年宣告邁向幼托整合,                                                   (三)受少子女化影響,國民中小                                  管理發展,行政權責不清,學校人

               教師、家長及教育學者專家們進行討                                 並於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將原實施                                               學學生人數逐年下降                                        員擔任行政工作意願低

               論,蒐集意見進行分析。其餘各組亦                                 幼稚教育的幼稚園和辦理托育服務的                                                                                                            我國於 1999 年修正〈國民教育
               陸續進行資料蒐集,並進行最後的整                                 托兒所,整合統稱為「幼兒園」,收                                                           由於少子女化的影響,我國國民                              法〉,其中第十條規定「國民小學與

               理與分析。                                            托 2 歲至 6 歲入小學前的兒童,由教                                                  中小學每年學生總人數逐年下降。國                                 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
                                                                                                                                      小總學生數由 1995 年度的 1,971,439

               三、研究發現                                           育部主管;不過 2 歲前兒童的托育照                                                    位,減少至 2017 年度的 1,146,679                         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
                                                                顧,仍由內政部管轄,屬兒童福利的                                                                                                       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
                    根據 1990 年代以來我國幼兒園、                                                                                                位,二十年左右,減少了超過 80 萬
                                                                範圍。                                                                                                                    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
               國民中小學,以及普通高級中等學校                                                                                                       位學生;而國中總學生數則由 1995
                                                                                                                                                                                       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
               教育階段之政策、法規、相關研究及                                 (二)幼兒教保擴大公共化                                                          年度的 1,156,814 位,減少至 2017
                                                                                                                                                                                       機關定之。」之後,學校經營朝學校
               各項統計資料之整理分析,發現 K–12                                   我國公私幼兒園數量的比例經過                                                   年度的 653,464 位(如表 1 所示),                          本位管理的趨勢發展相當明顯。且同
               教育的重要發展可歸納為下列幾項:                                 多年的努力仍維持 3:7 左右的比例。                                                   減少超過 50 萬位學生,可見少子女                               法第九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校長從派


                                                                面對許多社會經濟環境不利、文化差                                                      化現象的嚴重性。                                         任制改為遴選制,加上上述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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