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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三章  幼兒教育





                   現行幼兒照顧 - 未滿 2 歲由社政機關負責、2-6 歲由教育機關負責,
              且 2 歲幼兒在法規限制不得與 3 歲以上混齡照顧,致使在 2 歲到未滿
              3 歲的幼兒照顧出現銜接問題;現行多數採取變通的方法,即由托嬰
              機構延後收托至當年度的 9 月 1 日前。依據中央主管機關 106 年 12 月
              統計數據計算,公私協力托嬰中心收托 2 歲幼兒占核定收托率有近三

              成(27.0%),其中,金門縣地區占核定收 托率高達 53.8%,已經高於
              托嬰中心應該收托的幼兒 ; 桃園市地區則達 42.0%,近核定收托數的半
              數,新北市地區則達 33.7%。

                   由此可知,目前我國仍未能全面提供兩歲至五歲幼兒的教育與照
              顧需求,幼托整合的目標達成仍有落差。教育部推動公共化教保服務
              作為,需注重各年齡幼兒進入教保服務機構接受服務的權利,並擴增
              至 2 歲專班,以助減緩少子化的幼托相關政策及措施之目標。


                表 3-8  各年齡層收托率或入園率                            (單位:%)
                            未滿兩歲        2 歲         3 歲         4 歲        5 歲
                李麗芬
                            9.74        16.17       46.61       88.03      89.68
                (2018)
                教育部
                                        16          50          83         93
                (2018)
                說明
                1.統計基準:0 至未滿 2 歲統計基準日 106 年 12 月; 餘統計基準日為 106 年 11
                月。
                2.李麗芬國會議員資料:整理自內政部、教育部 106 學年度統計數據。
                3.教育部計算:107 年 4 月 18 日「幼托服務選項多元化公聽會」所提供資料
                資料來源:引自李麗芬(2018)。


                (五)以非營利幼兒園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的困難
              ( 五 ) 以非營利幼兒園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的困難
                根據《幼照法》而制定的《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有助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
                的供應量,提供平價、優質、普及、近便的教保服務,彌補公立幼兒園增設不足
                   根據《幼照法》而制定的《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有助擴大
                的困境。教育部於 2014 年公告「推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方案」,明定各縣市應
                開辦的園所目標值,協助各地方政府逐年設置,期使全國幼兒園公私比達 4:6。
                根據 107 學年度的統計資料,非營利幼兒園 125 所,服務 12,297 位幼童,至 2018
                                                   125
                年底已有 133 所非營利幼兒園,但私立幼兒園的數量及服務幼童數仍占多數。歷
                年來非營利幼兒園的平均招生率比公立幼兒園高(托育政策推動聯盟,2016),
                但抽籤錄取率相對低,故仍然難以滿足家長的需求。
                至於非營利幼兒園的設置進度和數量,各縣市的落差頗大,其中台北市最多達
                34 園,台中市和台南市僅分別設置 7 園和 5 園,其招生人數在六都吊車尾。地
                方政府最大的困難在於找不到合適的閒置空間,如何盤點釋出更多可活化的閒置
                空間,仍是非營利幼兒園發展的一大挑戰。其次是能接受委託辦理的非營利組織
                仍然十分有限,因此曾意圖修法大量放寬承辦單位的認可範圍,然而在擴充非營
                利幼兒園承辦單位的同時,若不能確保「非營利幼兒園」承辦團體的公益性,極
                可能造成有營利企圖之法人、團體假公益性組織之名,而違反公益性組織參與辦
                學的公共化政策目標,有損非營利幼兒園的設置理念與宗旨,不能不慎。
                非營利幼兒園以私幼的方式經營,收托時數和平價收費均以減輕家長負擔和滿足
                家長工作需求為考量,雖然家長認為「沒有寒暑假,課後延托時間彈性」更能符
                合家長的工作時程,因此樂於選擇非營利幼兒園。但是從幼兒最高福祉和教師專
                業要求來看,非營利幼兒園高工時、高要求,幾乎全年無休的職場環境,已令許
                多專業老師卻步了。例如:現有法規與經費以一個班級兩位教保服務人員的成本
                經費編列,忽視了長時間工作造成的人力耗損和身心疲憊,間接造成教保人員家
                庭生活失常的疲態。全國教保產業工作理事黃雅雪認為,非營利幼兒園可透過配
                置充足人力、搭配合理的輪班制,讓教保人員工時正常化,也能滿足家長的送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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