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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一章  緒論





              開放之利,卻已有師資供需失衡以及師資品質不齊之憂。

              (二)鬆綁教育體制,強化民主多元


                   在課程方面,九年一貫將課程標準改為課程綱要,僅就課程目標、
              學習領域的概念架構、基本能力表現水準等作原則性規範,留給學校
              和教師彈性運作的空間。教科書由早期的「一綱一本」的統編制,從

              1996 年起逐步開放,發展成的「一綱多本」的審定制,且在課程內容
              上,如台灣史與文言文等,也有不少調整。
                   在教育權力方面,將國民教育相關的決定權,從中央下放給地方、
              學校、教師,甚至家長。因此地方政府能依據特色發展不同型態的教
              育,中小學能發展校本課程、特色課程,家長與學生能選擇另類學校,

              甚至在家自學。1994 年亦修正《大學法》,明訂大學享有學術自由與
              自治的權力,由教授治校,大學校長亦由選舉產生,明顯提升大學自
              治的程度。

                   在學生管理方面,相當程度地民主化,學生服裝與髮型已經沒有
              統一規定,教師不得體罰學生,高中教官角色改變,並將於 2023 年完
              全退出校園。在教育模式上,則實施多種創新的教育模式,如教育翻
              轉、學習共同體、學思達教學等。至 2014 年更通過實驗教育三法,鼓
              勵各種創新的教育實驗。


              (三)提供多元化的升學管道,調整考科與評比方式


                   為減輕學生的課業壓力,一方面廣設高中、大學,絕大多數學生
              都可以上高中讀大學。2017 年,高中有 511 所,是 2007 年的 2.49 倍 ;
              大學有 129 所,是 2007 年的 2.15 倍。國中生與高中生升學的機會比率

              都超過 100%,亦即招生名額超過報考名額,只要學生願意,都可以讀
              高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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