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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四章 國民中小學教育
則退」的時代潮流趨勢,只是重複了年復一年的教學模式與知識,將
不利於提升未來主人翁教育品質。
二、行政權責
國民中小學行政權責的問題主要出現在,行政權責區分不清,以
及學校老師擔任行政工作意願低落兩方面。
(一)行政權責區分不清
在行政權責部分,由於國民中小學校長改為遴選制,面對許多不
確定因素,且校長的行政權責之執行,究竟是「首長制」或「合議制」
既不清楚,又容易引起爭議(吳明清,2017;林明地,2017;張榮輝,
2017);與這有關的,校長的工作究竟要著重在學校「行政領導」或
是「教學領導」,也不甚清楚;再加上學校行政人員在協助教育局處
業務推動的責任,以及在學校校務推動上、評鑑及資料彙整上,以及
其他行政壓力與挑戰上,均不同於學校教師,而其薪資或加給又與學
校教師的差異不大,另有學校教師會或教師工會的成立,也讓學校教
師更重視自身的權益,因此有可能造成行政難為的現象,直接間接地
影響擔任學校行政工作的意願。
(二)擔任行政工作意願低
學校教師報考校長、主任的人數減少,或者各縣市報考學校校長
與主任的錄取率提(偏)高。一般教師避免擔任組長或主任的行政工
作,而在偏遠地區的小型學校行政工作常有由代理老師、代課老師兼
任的現象,其行政經驗與能力無法積累、交接、傳承,甚至是進行學
校行政知識管理,因此比較容易出現行政疏漏、方向走偏、出錯、缺
乏政策連續性,或者事事皆須由校長負責與督導,造成學校行政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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