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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一章 緒論
高者,在獨善其身之外,更可服百人、千人、萬人之務,進而繼往開來,
兼善天下。這樣的教育,這樣的社會,這樣的國家,焉不卓越!是故
我們強調全民都能自我實現,全民都能人盡其才,不認為只有少數菁
英可以壟斷這份特權。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台灣的教育,從「全民教
育」全面提升為「全民優質教育」(quality education for all)。
尤有進者,我們也希望在「全民自我實現」的基礎上,達到另一
個更高層次的教育卓越,即「全民自我超越」,這不僅是讓每個學生
都可在能力範圍內,有效學習,而且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有翻轉、創
新的機會,挑戰並超越自己的能力。為了促進「全民自我超越」,學
校必須訂定較高的期望水準和成就目標,然後結合學校的環境設施、
課程教學及各項教育活動,培養所有學生習於嘗試較為困難、較有變
化的學習情境,透過學校教育,協助他們未來面對快速的社會變遷,
也能從容自在,享受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綜言之,「卓越」包括三個層次:就學生而言,個人潛能獲致最
大的發展;就學校而言,依學生個人性向、能力,訂定較高期望水準,
全力促其達成學習目標;就社會而言,學校所培養的人才,為社會所
需,能適應社會快速變遷,促進社會發展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Excellence in Education,1983)。
三、分析公義與卓越相關的教育問題,研議有益教育發展之
對策
最後,關於「問題」,係指有礙教育發展的不理想狀態。蓋國家
教育制度之辦理,在各方力量影響下,若政策作為恰當,能引導所有
學生「人盡其才」,則國計民生可能全面生機盎然;反之,若政策作
為失當(含過度、不足、偏誤,甚或無作為、不作為等),悖離公義
與卓越規準,而有損「人盡其才」的功能時,即為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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