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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六章 技術及職業教育
(2)考試分發入學:
學校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並以學科測驗成績及學
生志願,作為分發入學之依據,辦理單獨或聯合招生。各學校應依其
特色課程規劃學科測驗內容或加權採計,學科分為國文、英語、數學、
社會及自然五科。
在四技二專招生方面包含推甄入學、分發入學及單獨招生等項。
依據《技術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推薦甄選入學方案實施要點》
第 4 點所稱「推薦甄選入學」,係指各高級職業學校依據參加推薦甄
選各四技二專系科(組)所訂選才條件、推薦符合條件之應屆畢業生,
經由四技二專學校甄選錄取入學。第 8 點「各高級職業學校應成立推
薦委員會辦理推薦工作,依本實施要點訂定推薦作業實施計畫,規定
推薦原則及有關程序,在校內公布後審慎辦理。」
近幾年,技專校院受到少子女化嚴重衝擊,已讓不少技專校院面
臨招生不足甚至影響學校經營情事。教育部訂定《技專校院單獨招生
處理原則》,第 3 點 2 款明定
經教育部核定以四技學制日間部之部分名額辦理單獨招生者,
須前一學年度四技學制日間部之註冊率未達百分之八十,始得
提出申請;其核定原則如下:
(1)前一學年度註冊率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未達百分之八十者,
以該學制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十為上限。
(2)前一學年度註冊率達百分之六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七十者,
以該學制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3)前一學年度註冊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六十者,
以該學制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三十五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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