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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多元化後,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但謀職碰壁的儲備教師,或俗稱流浪
 教師,日益增多,此一供過於求的師資培育問題,到了 20 世紀末,在一連串的
 抗爭下,終浮上台面(黃嘉莉,2006)。《師資培育法》施行後的師資培育數量,
 如表 2-1 所示。
 表 2-1 1997-2006 取得教師證與就職情況
 發證年度  小計  職業狀況 單位:人
 正式  代理  儲備
                                                                                                專題研究報告一
 總計  125,368   68,525   10,689   46,154
 1997  999  791  43  165                                                 第二章  師資培育
 1998   2,631   1,883   88   660
 1999   7,220   5,313   132   1,775
 2000   11,384   9,277   230   1,877   1999 年在停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後,再以回流教育的名義,開設「大
 2001   16,483   13,404   433   2,646   學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學士後在職進修專班」,此舉招致監察
              院(2000)的糾正。除了取得教師資格的修習學分機會外,由於該類
 2002   15,929   11,251   847   3,831
              教師得以任教兩年的教學年資折抵教育實習,不僅占實缺、領全薪,
 2003   17,693   9,878   1,731   6,084
              也獨立進行教學,監察院認為此舉非但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
 2004   17,362   7,942   1,966   7,454
              也違背《師資培育法》的精神,因而對教育部提出違反教育實習制度
 2005   18,726   4,792   2,533   11,401
              精神的糾正案(監察院,2000)。是以,培育師資過量的問題延伸出
 2006   16,941   3,994   2,686   10,261
              社會的動盪,彰顯出「誰能取得教師工作權益」的問題。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7a),頁 111。
                   為解決過多師資培育過量的問題,教育部 2004 年公布「師資培育
              數量規劃方案」,以 2007 年師資培育數量減半為目標,採取的策略包
 根據表 2-1,自 1994 年開放師資培育市場後,始於 1997 年取得教師證人數
 999 人,至 2005 年達到高峰,計有 18,726 人取得教師證。就台灣高級中等學校  括:評鑑師資培育機構,形成退場機制;教師證書核發改為檢定考試
 以下及幼兒園教師總數量來看,2006 年為 196,570 人,顯得每年培育取得教師證  制,提高難度,確保素質;師範校院轉型為綜合大學、師資培育機構
 書量而言近教師總數量的 1 成,有供過於求之嫌。而儲備教師人數,至 2005 年  減招、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緊縮,以大幅減少師資培育數量。相關研究
 也達到高峰,計有 11,401 人。自 1997 年累積至 2006 年,總共培育出合格教師
              指出,透過這些策略,教育部如期達成師培減量一半的目標(李奉儒,
 證 125,368 人,而儲備教師共計 46,154 人,占總取得證書人數 36.81%,如加上
              2008)。有受訪者提到當時的情形,指出師資培育數量的調控,一方
 代理教師的累積人数 10,689 人,則有 45.34%未取得學校教師工作。換言之,師
              面迫使師範校院轉型,另方面也讓一般大學校院眼見教師市場縮減而
 資過量培育。
 上述累積培育師資數量,部分來自於 1994 年《師資培育法》未施行前,依  自動退場:
 據《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登記為試用教師,但在《師資培育法》施行後,
 因實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教育部清  行政院提出一個政策,師資培育強制性要減半,……這也是讓
 查並列管代理代課教師與試用教師數量,逐步關閉該類教師取得教師資格的機會  師範體系徹底走向綜合化的一個關鍵點。……這是對師範大學,
 者。此舉迫使代理、代課教師於 1998 年組成「全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教師協會」  一般大學就不一樣了,要評鑑,二等減量 20%,很糟糕才會到
 集結至教育部抗議,要求教育部「全面開放」師資培育機構開設教育學分班,並  二等。所以對培養優質的強制減半,傷害很大……最後很多學
 以全額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的進修(楊蕙菁,1998)。於是教育部於 1999 年在  校自動退場。(DP3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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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1994 年後可以培育師資的機構,從原有的 12 所師範院校,

              到最高曾有 75 所,但到了 2017 年已減少為 50 所。師資培育機構退場
              的數量,如表 2-2 所示。其中以 2008 學年度與 2009 學年度退場學校
              數量為最多(不包括機構合併數量)。對照師資培育評鑑結果,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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