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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六章  技術及職業教育




                   能夠做這個選擇,才會達到剛才講到的這個適性。(1D)
                    進到高職學校的學生,他都能夠試探過,拿自己能夠做這個選擇,才
                    會達到剛才講到的這個適性。(1D)
                   97 年至 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專案編班簡表,詳如表 6-17。
                   97年至106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專案編班簡表,詳如表6-27。


               表 6-17  97-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專案編班簡表
               學年度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班數       53     73    90    97     83     86     74    76    80     86
                學生      1,347   1,877   2,231   2,214  2,003   1,938   1,717  1,779   1,650   1,784

               資料來源:生涯及技藝教育資訊網(2018)。國中技藝教育專案編班開班狀況。
               取自:http://140.122.103.235/skill_3.php


               小結
              小結
                    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階段之職業試探,業已建立制度,並逐步依法實施
               相關之措施及推動相關之政策。然而在實務運作中,家長、教師及學生對於職業
                    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階段之職業試探,業已建立制度,並逐步
               之價值觀及對各行各業人才之尊重,則仍待觀察及檢視。
              依法實施相關之措施及推動相關之政策。然而在實務運作中,家長、
               (二)技職校院校外實習
              教師及學生對於職業之價值觀及對各行各業人才之尊重,則仍待觀察
                   技職校院辦理校外實習之目的,旨為提供學生實務學習機會,促進學生與職
              及檢視。
               場連結,讓畢業後就業能無縫接軌。
               1.校外實習法制化
              ( 二 ) 技職校院校外實習
                   技職校院校外實習課程之法源依據,包括《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4條第2項、
               《專科學校法》第39條、《大學法》第39條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2條。根
                   技職校院辦理校外實習之目的,旨為提供學生實務學習機會,促
               據各該母法所授權訂定之《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
              進學生與職場連結,讓畢業後就業能無縫接軌。
               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就校外實習,訂有明確規範。
                   依《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所定,校外實習,指高級中等學校二
              1. 校外實習法制化
               年級或三年級學生,於學期中,每學期以六星期為限,在校外實習合作機構實習,
                   技職校院校外實習課程之法源依據,包括《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而校外實習合作機構之設施及設備,應符合建築、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營業衛
              44 條第 2 項、《專科學校法》第 39 條、《大學法》第 39 條及《技術
               生、性別友善空間及其他相關法規。學校辦理校外實習前,應組成小組,對校外
               實習合作機構進行評估,作成評估報告,並擬訂合作契約草案;校外實習合作機
              及職業教育法》第 12 條。根據各該母法所授權訂定之《高級中等學校
               構經依評估通過者,學校應擬訂校外實習計畫,連同評估報告及合作契約草案,
              實習課程實施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就校外
               提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校外實習計畫經審查通過後,學校應與校外實
               習合作機構簽訂合作契約,並將合作契約連同實習計畫,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定(第6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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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科以上學校為與合作機構辦理學生校外實習,應設校級及院、系、所、學
                   位學程或科等二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校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之組成,
                   應包括辦理校外實習業務人員、合作機構代表、學生代表、校外法律學者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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