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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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表 4- 23 有無六歲子女填答者對實施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順序差異檢定
                                                            等級平均數
                                            順序差異檢定                          w
                                                                             W 統計量
                     項目                                     有      沒 有
               一、實施五歲幼兒義務教育的功能

               1. 可以使政府負起更多照顧幼兒的責任                         1501.4  1482.2   3080011.0

               2. 可以實踐教育公平的理想                              1500.7  1482.5   3080696.5

               3. 可以提升幼兒教育的品質                              1498.6  1483.4   3082573.0
               4. 可以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1503.9  1481.1   3077791.5

               5. 可提高年輕人的生育意願                              1439.3  1509.0   1291072.5*
               二、實施五歲義務教育的時程安排

               6. 現階段是義務教育向下延伸的適當時機                        1501.5  1482.2   3079910.5

               7. 政府應宣布實施五歲義務教育的時程表                        1484.0  1489.7   1331122.5
               三、實施五歲義務教育的空間規畫

               8. 應由公立幼兒園主要招收五歲大班幼兒                        1478.5  1492.1   1326253.0

               9. 可以委託私立幼兒園協助辦理                            1658.2  1414.5   2939423.0***

               10. 國中小應依法編足班級學生人數,並將多餘
                                                           1488.6  1487.7   3091487.0
                  空間提供給五歲義務教育使用
               四、實施五歲義務教育的教育經費

               11. 政府可以挪移其他教育階段的經費                         1525.2  1472.0   3058735.5
               12. 應整合目前學前教育補助的種類,將較高比
                                                           1500.1  1482.8   3081178.0
                  例的經費投入在推動五歲義務教育上

               13. 政府可提高外籍人士來臺觀光的稅金                        1541.6  1464.8   3043949.0*

               14. 政府可以調高稅收                                1503.7  1481.2   3077952.0
               五、五歲義務教育班級教保服務人員配置

               15. 每班級應有二位教師負責教育照顧幼兒                       1533.1  1468.5   3051594.5*

               16. 每班級應有一位教師、一位教保員負責教育                     1647.8  1419.0   2948734.0***
                                                   143
                  照顧幼兒
               17. 應輔導編制內的教保員考取正式教師,或轉
                                                           1595.1  1441.8   2996039.0***
                  任幼兒園行政工作/教育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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