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幼兒教育義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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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三

              幼兒教育義務化 ─ 主要問題及解決對策之研究




                   荷蘭的學前階段為二歲至四歲,由社會福利與勞工部(Ministerie

              van Sociale Zakenen Werkgelegenheid [SZW])提供此階段的服務機構與
              監督(Broekhof, 2006; De Rijksoverheid, 2011)。四歲以下幼兒的學前
              階段並未涵蓋在其正式學制之內。荷蘭的正式初等教育學制階段共 8
              年,含四歲和五歲的學前教育與六歲至十二歲的小學教育。

                   在荷蘭,一般幼兒在四歲以前的「學前階段」,屬於對幼兒的照
              護與托育。由於荷蘭正式的學前教育體系不含四歲以下的幼兒,所以
              四歲以下的幼兒,除了由家人照顧外,滿六週以上而未滿四歲之幼兒

              可聘請褓母,或安置於日間托育中心,二歲至四歲幼兒還可選擇參加
              幼兒活動中心的活動。因此,家長可依據需求選擇將二歲至四歲幼兒
              安置於日間托育中心(de kinderdagverblijven),託交專業褓母(de
              gastouders)照護或參加幼兒活動中心(de peuterspeelzalen)所舉辦的
              托育服務(Broekhof, 2006)。荷蘭對提供四歲以下的幼兒多元且完善

              的托育服務形態供家長選擇,讓勞工能安心地托育幼兒、積極投入勞
              動市場。
                   為了提升並規範四歲以下各類型托育機構的品質,荷蘭於 2005

              年通過《兒童托育法》(De Wet Kinderopvang),規範上述服務之兒
              童照護與托育品質、管理及收費補助等相關事務,並由社會福利與
              勞工部(Ministerie van Sociale Zakenen Werkgelegenheid)管轄(De
              Rijksoverheid, 2011),惟自 2007 年三月之後,有關幼兒在托育機構中
              的學習與教育則移交給教育文化與科學部統理(Eurydice, 2007),也

              可以看到荷蘭政府對四歲以下幼兒學習內容的重視。
                   荷蘭政府提供四歲幼兒免費教育,幼兒年滿四歲即可進入教育
              系統的基礎學校(de basisscholen)就讀,但因為四歲幼兒的教育不

              屬於強迫教育,是幼小銜接的轉銜期,政府只是提供入學的機會,並
              不強迫,可由家長自由選擇讓其孩子留在家中或進入小學就讀,家長
              可以視狀況選擇要不要讓孩子進小學接受學前教育,雖然如此,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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