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2019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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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4.
將複審結果簽請董事長核示,同意繼續補助受獎學生每學期 15,000 元
之獎助金。
2019 年報
三、受獎者學習紀錄及審核結果:
為有效掌握受獎學生國中學習階段的操行與學業學習表現情形,特繪製下表
獎學金篇
以為紀錄:
壹、寶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操行成績 學業成績/評定全優人數
年級 審核結果 核發經費
2 優 1 優 1 甲 2 甲 上學期 下學期 全學年
國一 83 1 18 33 37 21 全數合格 各 2 萬
國二 99 2 1 31 25 19 全數合格 各 2 萬
一、設獎目的 匯款事宜。 國三 96 1 5 25 29 18 全數合格 各 3 萬
本獎助學金乃依據財團法人黃 (二)審核歷程與結果
另為符應長期培育獎學金設置要點六(二)之獎優規定,並使 102 名獲獎學生
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第二條
2019 年度對於 102 名受獎學生
第一項第四款之設置目的,期以長期 進入高中學習階段後,學業表現成績之審核作業順暢,特別補充制定《寶佳清寒
學業成績表現之審核工作,其主要作
培育方式(國二至大二,共計七年) 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後中階段學生學習成績審核之作業注意事項》,以為後
業歷程與結果簡述如下:
來協助家境較為清寒,學業表現優秀 續辦理之依據。此注意事項並經 108 年 6 月 13 日第九次工作會報審議通過,其
之學生,使其修業學習期間儘可能免 1. 以公文函請受獎學生之學校,協助 主要內容簡述如下:
除因家庭經濟的窘困,而必須面臨輟 提供有關受獎學生國三學習學業表
學、休學,甚至失學的問題,並進而 現、會考成績,以及家庭經濟證明 (一)對於獲獎學生後中階段之學習表現,將分由德行評量、學業成績與是否辦理
激發其持續、積極、向上、向善之學 等文件。 休(退)學進行審核。
習動力,專心求學,以為國家、社會
2. 秘書處同仁先就學校所提供之學習 (二)獲獎學生後中階段之學習表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停發該學期之獎學
培育優秀且可用之才。
學業表現、會考成績,以及家庭經 金:
二、續辦過程 濟證明等資料(含附件)進行初步 1. 學期德行評量成績未達 80 分(或甲等),且懲處紀錄累積達小過乙次以
審核,對有缺漏或不足之處,並逐
(一)公文往還情形 上。
一電知學校補實。
為延續辦理 2017 年度獲得「寶 2. 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 75 分(或乙等),且不及格科目高於一科。
3. 列出初步審核清單及學業成績統計 3. 學期已辦理休學。
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分析資料,提交行政工作會報進行
102 名學生之獎助事宜,本會依 2019 (三)獲獎學生後中階段之學習表現,若累積有兩學期未達三(一)、(二)之成績,
複審。
年度工作計畫於 2018 年 7 月 23 日以
昆教字第 107072301 號函,函請受獎 4. 將複審結果簽請董事長核示,同意
學生之學校協助提供有關受獎學生之 繼續補助受獎學生每學期 15,000 元
國三學習學業表現、會考成績,以及 之獎助金。
家庭經濟證明等文件;並於 2019 年 3
三、受獎者學習紀錄及審核結果
月 12 日假昆教字第 108031201 號函
發出得獎通知,且於 6 月 11 日完成 為有效掌握受獎學生國中學習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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