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現行政策能幫助弱勢學生翻轉人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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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弱勢學生定義僵化,忽略隱性、新型與假弱勢




                        首先,傳統的弱勢學生定義較為僵化,以身分別、收入等級等為判準,

                   具備這些條件的學生,在獲得補助上具優勢;但對於隱性弱勢,如家庭特

                   殊因素、家庭負擔重、隔代教/孝養、或剛好位在貧窮線上的學生等等,卻

                   無法獲得其所需的協助。



                        其次,傳統弱勢學生定義無法完全反映社會變遷所產生的新弱勢,例


                   如社會變遷造成家庭功能失能,學生無法得到妥善的家庭教育及成長環境。

                   又如因社區發展造成的新型社區弱勢,形成「另類貧窮」。舉例來說,都

                   會地區物價高,部分處於貧窮邊緣的學生所經歷的相對剝奪感強,再加上

                   打工容易,社區誘惑多,生活壓力大,形成弱勢扶助的暗角,部分學校彷

                   彿「都會中的孤島」。另在都會與邊陲地區常見學校間的「西瓜偎大邊」

                   效應,使得部分學校弱勢學生集中,優秀學生外流,影響學生組成、學校

                   規模與師資結構,這些學校人力不足,處理的學生問題複雜,左支右絀,

                   無法有效能與效率地協助校內弱勢學生。政府與社會除了關心偏鄉外,但

                   對於新型態的弱勢,也應有所關注因應。




                        第三,部分符合傳統弱勢學生條件的學生,並非真正弱勢,卻接受多

                   重補助,不利資源有效應用,影響弱勢學生扶助方案的效益。



                   三、政策整合欠佳,學校有心無力



                        政府部分政策因缺乏跨單位的整合,讓學校更無力處理弱勢學生問題,


                   例如部分弱勢學生集中在平價住宅中,學區學校接收大量家庭功能失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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