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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一

                                                                         第三章  幼兒教育





              2019 年開始預定每年花 425 億元,推動準公共化等育兒友善政策,預
              計到 13 年後將花掉與日本推動全面免費幼兒教育同等的經費,但日本
              政府將已經領先我國 13 年,提供 3-5 歲幼兒免費的教育與照顧,然而
              我國政府在 13 年後,卻未必能夠讓我國 3-5 歲幼兒享有免費的幼兒教
              育資源。

                   公共化教保政策推動緩不濟急,難以減緩我國少子化的現象;面
              對越來越嚴峻的超少子化困境,我國整體教育體系和社會發展均將受
              到更重大的影響,因此力圖建立平價優質的公共化幼兒教育體系,保

              障所有幼兒的受教權,優先提供需要協助幼兒的教育機會,才能達到
              幼兒教育的社會正義。


              二、幼兒園師資變動的紛爭與調整


              (一)師資人力配置引發同工不同酬爭議

                   幼托整合原始政策規劃要確保立案幼稚園、托兒所暨合格教保人
              員之基本合法權益。《幼照法》針對幼兒園師資人力配置,明訂每個 2-5

              歲幼兒班級至少配置兩位教保服務人員,但僅在大班明訂「幼兒園有
              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
              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此一規定引發諸多爭議,新制上路後,原

              本幼稚園 4-6 歲班級幼兒均有兩位合格教師,而托兒所保育員原本可
              以獨立教導 5 歲大班,隨幼照法實施,僅剩 5 歲大班需有一位幼教師
              配班,且教保員需搭配名合格教師方才能一起教 5 歲班級,教保員自
              覺被矮化了一截,引發同工不同酬的紛爭。因此雙方角力,想透過《幼

              照法》修法爭取各自的權益,也引起幼教師與教保員互相對立,以及
              引發幼兒園同工不同酬的爭議。
                   包括「托兒所大班老師認為自己原有可以獨立教大班的權益被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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