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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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報告四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研究




            時,會成立金融重建基金(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 RTC)專門

            來處理壞帳,高教退場與轉型若碰到這類問題,是否可成立「高教
            RTC」?由政府協助大專校院因應財務危機(池俊吉、郭玟杏、杜奕廷,
            2020.3.17)。


            (二)放寬經營困難私校可先行處分閒置校產

                 私立教育事業協會理事長唐彥博表示,日本、韓國有「校產提撥」

            機制還給退場的董事會,例如韓國訂為兩成多,呼籲政府師法韓國,
            讓退場學校財產經清算處分後,剩餘校產可有部分比例回歸原財團法
            人學校,再挹注到其他私校或社福機構,但不能轉進董事個人口袋,

            以提高私校退場誘因(陳曼玲,2018);唐彥博也認知國內私校捐資
            興學屬公益性,就算只給董事會一成校產,恐也難獲民眾支持,建議
            應從現行放寬校產處置,讓經營困難私校先處分閒置校產,好度過危
            機或改善教學,不用等到教職員長期欠薪後才清算償還。他並提出「尊
            嚴退場」,建議政府可建立機制讓其「求名」,如捐資給縣市可獲聘

            市政顧問,或評選優良經營但自願退場者相關獎章,鼓勵榮退,乃至
            將私校經營者聘為公益團體名譽理事長等,持續參與社會組織,校產
            也可另設名人獎學金,讓其留名(自由時報,2020.3.2)。教部高教司

            長朱俊彰表示,私校若要進行不動產購置、出租或變賣,都須報教育
            部核定,若違法私下進行交易,一旦被查到,會處以 50 萬 150 萬罰鍰,
            且可連續罰。


            (三)提供一成校產鼓勵私校董事會自動退場

                 五大私校團體(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
            私立專科學校協進會、私立學校文教協會及私立教育事業協會)2019

            年 11 月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放寬大專轉型退場條例草案,學校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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